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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发稿时间:2026-03-18 06:18:00 作者:贾骥业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意见》对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旨在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个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试点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覆盖全国超过1/3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儿童友好建设,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意见》在全面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将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

  《意见》围绕完善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公园、通学路、就医环境等,提出一系列广大儿童及家庭可感可及的“小切口”政策举措。

  比如,在公共政策制定方面,《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友好项目优先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清单;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增补儿童运动、游乐、休憩、校外实践等场所和设施;推动城乡社区和城市公园设置必要的儿童游憩活动设施,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

  以广东东莞为例,东莞将公共活动空间、居住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及附近的慢行系统等纳入评价范围,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新增儿童权益代表委员,引入社会工作、儿童教育科普、儿童健康等相关领域专家作为技术力量提供决策咨询。“这一模式既充分体现了儿童参与,也不增加审批环节、部门负担、财政压力,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说。

  《意见》还专门提到“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具体来看,要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等。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全国358家5A级旅游景区中,有20多家景区将儿童免票年龄从6周岁提高到12-18周岁,有约70家景区将儿童免票身高从1.2米提高到1.3米及以上。目前,北京等20多个大城市将儿童乘坐地铁的免票身高提高到1.3米,上海、绍兴等城市地铁推出了儿童友好通道,温州、珠海等地则放宽了成年乘客携带免费儿童人数等。

  《意见》强调,推动儿童友好建设是一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不搞示范创建,不开展验收认定,不授予称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强化政策统筹,推动各地进一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提升儿童工作水平。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3月18日 01版

责任编辑:高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