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规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转化成果
发稿时间:2026-01-24 06:39:00 作者:陈卓琼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南昌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卓琼)今天,江西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印发的《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若干措施》主要聚焦解决科技成果“不敢转”“不愿转”“不能转”“不会转”四大问题,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破除科技成果“不敢转”问题,《若干措施》指出支持和引导全省科研事业单位建立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将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为科技成果资产管理“破障赋能”。
《若干措施》提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领导,直接参与科技成果研究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经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审议并报组织部门备案、公示后,正职领导、副职领导可获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助力破解科技成果“不愿转”问题。
解决科技成果“不能转”问题,《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支持高校申报设置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学科专业;实施技术经纪人积分制管理制度,补贴奖励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绩效等政策,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
《若干措施》提出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方式等转化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引导科研事业单位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力求化解科技成果“不会转”问题。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卓琼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1月24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