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 重申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
发稿时间:2026-01-05 06:51:00 作者:张昊 来源: 法治日报
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张昊 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反映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方位展示人民法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
据介绍,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通过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依法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本批典型案例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通力合作和资源整合,强调家庭教育从“家事”到“国事”的法律地位升级转变。
人民法院系统梳理总结离婚纠纷、离异后探望权纠纷中发现的家庭教育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强调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变化不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方某某诉胡某某离婚案”中,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破解“父母离婚、子女受伤”困境,以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为目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不因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变化而有所区分或弱化。
本批典型案例重申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 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成长在习惯于通过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和争议的家庭环境中的个体,容易形成“实施暴力或被暴力对待”的关系模式。而个体的具体角色和功能定位并非一成不变,会根据关系对象的强弱不同在“施暴者”和“被暴力对待者”两者间切换。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暴力行为应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在“某区公安分局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双令+四步法”反家暴,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本批典型案例提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职不当之间普遍关联性。追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其所在家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存在家庭教育缺位、失当或者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在“李某诉王某等健康权纠纷案”中,9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欺凌行为均与其父母未能正确、有效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密切相关。人民法院根据受欺凌者和欺凌者家庭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充分调动专业社会资源,促进欺凌者矫正偏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