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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矫治助力迷途少年回归正途

发稿时间:2026-01-05 06:51:00 来源: 法治日报

  □ 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儿童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力军”。我国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置于重要位置,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强化政策保障,构建起守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屏障。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专门教育制度、刑法明确专门矫治教育条款,法律体系的层层织密,既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怀,也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

  然而,现实的复杂性不容忽视。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趋势,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却涉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例不时见诸报端。这些迷途少年中,有人因家庭监护缺失而迷失方向,有人受网络暴力侵蚀而价值观扭曲,更有人因帮扶干预不足而陷入恶性循环。“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唯有以法治为舵、以教育为帆,才能让这些迷途之舟穿越成长风浪,驶向光明未来。

  专门矫治教育作为阻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展进程的有效举措,既是挽救罪错少年的“矫正罗盘”,也是疏解社会治理痛点的“减压阀”。它不同于简单的惩戒,而是通过心理疏导、道德教化、法治教育、行为矫治、职业培训等多元手段,帮助少年褪去戾气、树牢规则意识、涵养法治精神、矫正行为偏差、重塑健康品格,最终顺利复归社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健全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并强调“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202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将“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依法开展专门矫治教育”列为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推进。中央政法委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牵头制定专门矫治教育工作规定,为破解专门矫治教育发展难题、提升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各地以贯彻落实专门矫治教育工作规定为主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科学布局规划、推进场所建设,依法依规适用、加大收生力度,规范场所管理、加强教育矫治, 探索完善政策、强化工作保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省、市、县三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建成专门学校430所,其中设有专门矫治教育场所316个。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和10%,在连续多年上升后首次实现“双下降”。

  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专门矫治教育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持续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专门矫治教育的适用范围、入学程序、矫治标准、评估规范与权利救济途径,消除实践中的模糊地带,确保各环节规范有序、衔接顺畅。要着力提升专门矫治教育专业化水平,打造兼具法律素养与教育能力的复合型师资队伍,优化课程体系,结合不同未成年人的行为性质、罪错程度、年龄特征、心理偏差状况等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切实增强专门矫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努力实现“转化一个孩子、拯救一个家庭、造福一方社会”。要不断凝聚多方合力,健全公安、教育、司法行政、民政、卫健等部门联动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跟踪帮扶,为完成矫治的未成年人提供复学、就业等支持,构建齐抓共管、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守护。专门矫治教育既是迷途少年重寻方向的“引路明灯”,更是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坚实防线。从顶层设计的持续完善到地方实践的积极探索,从“双下降”成效的初步显现到长效机制的逐步构建,专门矫治教育正以法治之力为迷途少年点亮归航之路。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专门矫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确保专门学校坚守“学校”定位、立足“教育”属性、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让更多迷途少年在法治阳光下校准人生航向,顺利回归正途,在温暖与关怀中奔赴充满希望的未来。

责任编辑:高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