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今天,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研究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巩固和拓展税收改革成果,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引导税法遵从,为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合规经营的纳税人营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作为调整税收征纳行为的重要基础法律,现行税收征管法于1993年实施,2001年全面修订,2013年、2015年配合商事制度改革对个别条文进行了修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以及法治建设和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行税收征管法与征纳实践不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亟需进行修订。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共106条,较现行税收征管法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章节设置保持现行税收征管法基本架构,修订主要聚焦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更好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对接个人所得税等新税制改革、加强与新修订或出台的相关法律衔接等方面,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坚持3个统一原则,即法治与改革相统一、守正与创新相统一、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规范税务执法相统一。一方面,将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税收征管改革发展实践证明的成熟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并与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另一方面,既保留经过多年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征管制度,又增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创新规定。此外,还更加注重强化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体现良法善治。
具体来看,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方面,征求意见稿新增平台经营者报送涉税信息、平台经营者配合税务检查等规定,有利于健全数字经济常态化监管法律制度,护航新经济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比如,要求平台企业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明确电子凭证、资料的法律效力等。
对公众特别关注的信息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也专门做了制度安排。比如,征求意见稿规定,税务机关对依法获取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只能用于征收管理用途,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披露,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至4月27日,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03月29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