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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发稿时间:2025-01-03 20:27: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月3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每年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2019年至2023年,税务部门每年发布汇算公告,明确汇算内容、适用情形、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办理渠道、申报信息等事项。

  据了解,《办法》总体延续了此前汇算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结合近几年的服务和管理实践,将其中实施效果明显、纳税人感受较好的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进一步健全汇算服务管理体系。比如,将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汇算初期预约办理服务以及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的优先退税服务等举措写入《办法》,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汇算等。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更加重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清晰地界定了汇算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个人相关涉税信息保密,并列示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法律救济渠道。

  同时,《办法》也更方便纳税人详细了解汇算各类事项,注重指引纳税人做好各项汇算准备。比如,《办法》要求,汇算开始前,广大纳税人应及时确认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扣缴义务人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的准确性等。

  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为例,本次汇算将于2025年3月1日开始,有在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从2月21日起,即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在这之前,纳税人应按《办法》规定做好相应准备。

  据介绍,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到2月2日,税务部门将认真梳理研究大家提出的可行性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办法》。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