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昨天(11月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53%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6500万亩,呈现出“整体好转、改善加速”的良好态势。
报告介绍,持续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等一批重点工程,科学保护沙化土地5.38亿亩,有效治理沙化土地1.18亿亩,“三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2.41%提高到13.84%,61%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黄河流域植被覆盖“绿线”向西移动300公里,近10年北方地区春季严重沙尘天气次数明显减少。
报告指出,经过多年努力,以法律为主体,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补充的防沙治沙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防沙治沙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关志鸥:基本形成系统完备高效的法治体系,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推动下,构建起以防沙治沙法为基础的防沙治沙法治体系,依法压实各地各部门目标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情况,发挥“林长制”的引领作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周期考核。
报告还显示,坚持治沙和致富相结合,沙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各地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利用沙区独特资源,适度发展中药材、优质牧草、经济林果、沙漠旅游等产业,实现生态改善和经济发展相得益彰。
黄土高原、燕山山地、新疆绿洲等地形成了一批林果、瓜果、木本油料等生产基地,年产干鲜果品480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25%,重点地区林果收入占农民纯收入一半以上。
沙区生态环境不断好转,有效保护了耕地,提升了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华北东北等粮食主产区基本建成带片网相结合的农田林网,保护了4.5亿亩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