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余冰玥)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获悉,今天,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发布通知,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通知指出,要切实提高儿童参保率,力争到2024年底,80%以上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到“十四五”期末,儿童参保率稳中有升。

儿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儿童参保人数稳中有升,2023年参保儿童为2.56亿人。但与此同时也存在新生儿参保手续多、流程长,少数家长参保意识不强,个别城市对常住儿童参保户籍限制尚未完全放开等问题。
为此,五部门从加大儿童参保动员力度、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协同优化参保政策和医疗服务供给、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加强督导落实等方面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在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层面,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对尚未落实的地区,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同时,鼓励地方探索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并可通过亲情账户或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医保码,在出生后180天内均可凭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医保部门指导新生儿父母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后,要及时更新新生儿参保信息。
据了解,全国已有湖南、浙江、福建、云南、江西等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出生一件事”试点工作,上海市还将推动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新生儿可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参保,生育医疗费用可“一站式”报销,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通过“出生一件事”尽早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还能为有就医需求的新生儿减少垫付资金压力。
在协同优化参保政策和医疗服务供给方面,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础上,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包括儿童在内的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水平,分类做好符合资助条件的各类困难儿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及时参保。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创造条件放开儿童参保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儿童在常住地、学籍地参保;要研究完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措施;同时,国家医保局支持参保职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此外,通知强调要加强部门数据共享。通过部门协同配合,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儿童参保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各地要不断优化参保流程,同级医保部门在医保信息系统中一次性做好登记,减少儿童父母等监护人办理参保跑腿次数;儿童常住地、学籍地与户籍地医保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分析中小学生未参保原因,帮助协调解决。各地医保部门要主动获取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点、村卫生室等儿童相关信息,及时掌握扩面目标儿童基本情况。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各部门指导并督促各地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儿童参保覆盖水平,保障儿童参保权益,维护儿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