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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发稿时间:2023-12-08 09:05:00 来源: 经济日报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一系列政策举措落地实施。在优化发展环境、强化金融支持、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加大拖欠账款清理力度等方面,围绕企业关切,为企业纾困减负,提振发展信心。如何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活力?特邀请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马晓白:

  系统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韩秉志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今年7月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印发,对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署了重点任务。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近期各地区也密集出台一揽子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市场预期。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便利度大幅提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马晓白表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围绕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完善机构设置、建设数字平台,加快从各领域单兵突进转向系统整体协同推进。

  例如,今年发布的《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是北京优化营商环境的第6版改革方案,以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部署了237项改革任务。上海市今年发布的《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也是6.0版,从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支持重点区域创新引领、提升营商环境影响力,加强协调配合、督查考核、宣传推介等方面,推进195项任务措施。

  “破除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重点领域营商环境显著提升,提振了企业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马晓白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设立综合窗口,推行“一网通办”、合并审批、取消收费等改革,政务服务环境更加智慧便捷;加快完成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修订废止工作,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政策体系,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开透明,法治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出台与投资相关的条例,投资贸易环境更加便利。

  营商环境改善成果显著,有效吸引生产要素资源集聚。“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营商环境代表着一个地方的软实力和竞争力。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预期经济,也是“候鸟经济”,哪里“生态好、环境美”,经营主体就会向哪里集聚。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624.1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2.8%,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37.1%、21.5%。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马晓白建议,要提振企业家信心,提升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预期,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当前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应将提振企业家信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继续深化改革,为企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促进企业扩大生产,拉动外企对华投资。”

  “要以兑现承诺为落脚点,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切实解决企业反馈的突出问题。”马晓白表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的是行动而不仅是承诺。只有坚定兑现承诺,重点解决公平竞争、账款拖欠、公正监管等企业家关注的问题,投资信心才会得到明显提升。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与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相关意见措施落实落细。

  “此外,还要坚持以法治化为支撑,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持续提升稳定性和透明度。企业家反映,当前政策中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企业投资决策更加谨慎。”马晓白举例说,一些政策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企业投资盈亏,一些政策还不够透明,一些政策缺乏实施细则,企业不敢贸然投资。此外,在环保治理、安全检查、碳排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刀切”等情况。建议在制定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时,充分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解释说明。政策出台预留好必要的提前量、过渡期或缓冲期。政策执行时,执行部门和人员要充分理解政策设计的初衷,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让政策更好地落地见效。

  马晓白表示,要坚持以公平竞争为准则,破除准入和招投标等方面的隐性壁垒,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继续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让资源更多通过市场化手段来配置。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合理设置招投标资格、资质要求,全面清除各类隐性壁垒,优化招投标程序,做到规则透明、信息公开。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朱玉:

  切实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本报记者 李芃达

  今年以来,在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方面,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朱玉分析,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今年7月份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为全面落实《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要按照项目进度和预算安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单位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落实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必须高度重视。

  “当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账期延长。企业间相互拖欠是造成流动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朱玉表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0月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4.21万亿元,同比增长8.4%。

  针对如何进一步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朱玉建议,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切实落实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律对拖欠行为的惩戒和约束作用。对故意延迟验收、无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行为涉及的法律责任制度进行完善,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包括在反垄断法制度体系框架下解决大企业拖欠问题,利用反垄断机构的力量强化执法,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力度。

  此外,应明确主体责任,开展主动调查。要抓好中小企业账款支付等相关工作,各级政府需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并严格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定期开展对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主动调查,联合各部门摸清应收账款实际情况。更为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继续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订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通过加强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合作,加大对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等应收账款付款方在中小企业提出账款确权请求后,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并推动大型企业配合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助力相关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

  北京政和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李志起:

  支持政策打通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曾诗阳

  今年7月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进一步推出具体举措,从融资、投资、税收、法治等多个方面为民营企业纾困减负。

  “目前已出台的政策呈现鲜明的‘1+N’特点,《意见》属于新时代民营经济的顶层设计,各相关部门则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出台各个领域政策,从上至下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北京政和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李志起说。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底,民营企业在我国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超92%,民营企业好不好、强不强、稳不稳,对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有显著影响。李志起表示,从一线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民营企业主要面临市场竞争压力加大、融资难、经营成本不断攀升、转型升级难度增大等问题。下半年助企政策的密集出台,既是缓解企业负担、稳定市场信心的现实需要,也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从全面性来看,已出台的政策形成了涵盖各领域的支持体系,不仅关注民营企业经营状况,还涉及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从可操作性来看,不仅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和原则,还出台了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更易于操作、落实;从针对性和创新性来看,政策更加注重实效,例如,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担保力度等。

  “民营经济发展局成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不断健全,也有助于解决民营经济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一致性等问题。”李志起认为,通过常态化沟通,一方面可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和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调整政策;另一方面,可及时消除民营企业的疑虑,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这有助于增进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互信,推动政策更好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家反映,不少政策还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还有企业家提出,政策看不懂,获得感不强。李志起表示,有些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障碍,例如,尽管已出台一系列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但实际操作时仍存在壁垒;有些政策的支持力度与企业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李志起建议,首先,应根据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政策设计,可建立反馈机制来收集和整理企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对基层部门和政策具体执行者加强培训,促进政策的执行与落地,并对民营企业加强政策宣传,使其充分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从而及时享受政策优惠。再次,建立政策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政策的科学性、系统性、精准度。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需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本地政策的针对性,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困难,满足具体需求。在土地供应、行政审批、税收优惠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防止出现歧视性政策或人为制造的市场壁垒,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本地优势产业集群中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近几年,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受到民营企业的欢迎。“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还需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为民营企业纾困减负。”李志起说。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

  优化资金供给便利企业融资

  本报记者 王宝会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为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举措,积极引导促进信贷资源更多配置到中小微企业等领域,助企纾困促发展。

  中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和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超5200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经营收入超80万亿元。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表示,从主体数量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看,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不仅事关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持续提升,更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当前,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数据显示,2023年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7.7万亿元,同比增长2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4%,普惠小微授信户数5935万户,同比增长13.3%。

  梁斯表示,近年来,金融业不断从多方面探索更加贴近中小微企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整体看,在政策引导和金融机构等多重努力下,一方面,民营企业融资实现“量增、面扩、价降”;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更趋多元化,特别是在全面注册制改革带动下,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末,累计已有16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上市企业数量的30%左右;今年新上市企业中,60%左右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例如,相关金融业务发展存在路径依赖,“敢贷、愿贷、会贷”机制有待完善。梁斯表示,金融机构通过数字化转型,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服务模式仍受传统思维影响,授信主要以抵押贷款为主,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潜力、技术能力、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评估不足;金融信息数据库建设方面也有短板,例如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分散等问题,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对客户进行精准画像;普惠金融贷款高速增长,对金融机构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机制提出挑战,后续资产质量管理的压力有所加大。

  当前,不少中小微企业仍处于发展恢复期,企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牢固。金融业应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中小微企业经营稳中向好。梁斯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还需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重要领域。

  第一,打造多层次、差异化的资金供给机制,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大型金融机构应持续依托资金、数字技术及存量客户群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对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此外,要继续完善和落实考核激励、资源倾斜等内部机制,提升普惠业务条线员工积极性。中小银行需坚持服务当地定位,聚焦支农支小,完善专业化经营机制,改进服务方式。

  第二,加快科技赋能,持续优化业务模式。信息不对称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症结。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发展有效助力金融机构简化交易环节、降低服务成本和开辟触达客户途径。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快对金融科技的应用,打造差异化定位、线上化获客的业务发展模式,更好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的融资需求。针对抵押能力弱的小微企业,可积极创新业务场景,构建更加适应企业经营特征的生态圈,提升业务的直达性和便利性,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体验。

  第三,加快推动数据收集整合工作,赋能业务发展。金融机构需持续完善数据治理能力,积极推动数据标准统一,有效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同时,强化多方主体联动,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建立更加完善的数据互通机制,便于为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

  第四,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资产质量稳定。金融机构需建立更加符合中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风险审批机制,构建包括贷前、贷中、贷后和催收等在内的一体化风控体系。此外,在保持普惠信贷合理增速的同时,持续提高风险防控的预判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做实资产分类,补足资本并加大拨备提取,有效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白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