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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扣满12分 小伙驾照没“捂热”就被注销

发稿时间:2016-04-26 19:00:25 来源: 人民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人民网黄石4月26日电 4月26日上午10点,湖北黄石交巡警下陆大队民警王勇在老下陆十字路口执勤时,远远传来“轰轰”的飙车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寻着车声方向望去,只见一辆摩托车如蛇一般迅速驶来,骑车的年轻小伙没戴安全头盔,民警遂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不安全……”,民警告诉驾驶员,并让小伙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小伙称,他叫林某,自己有这些证件,但是未随身携带。民警欲扣车让其回家拿相关证件后再来大队取车时,林某立即掏荷包拿出一本驾驶证,经查看,该驾驶证确实是林某的,且初次领证日期为今年3月15号,准驾车型为C1,属实习期驾驶证。按照规定,C1驾驶资格是不能驾驶摩托车的,林某的行为属于准驾不符,民警立即依法将人和摩托车扣留,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随后,民警告诉林某,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其将面临罚款500元,扣12分的处罚。另外,新交规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因林某刚领驾驶证3个多月,属实习期内扣满12分,因此其C1驾驶证将被注销。

  林某听后懵了,他告诉民警自己是从大冶过来下陆办事,摩托车是向好友借的,原以为骑摩托车是小事,应该没什么问题,可万万没想到因为自己骑了一次摩托车竟把辛辛苦苦考了四个多月才刚拿到手的驾照给“丢”了,现在又得从头再考驾驶证,想想林某便后悔不已。

  在此,民警提醒各位实习期司机朋友:千万不要忽视实习期,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切莫让到手的驾照飞走了。(韩慧)

原标题:实习期内扣满12分 小伙驾照没“捂热”就被注销
责任编辑:hn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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