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公共性视角下优化对赌协议的系统性治理
发稿时间:2026-09-01 04:12:00 作者:陈章 来源: 检察日报

规范治理对赌协议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治的交叉问题,也是我国金融法体系在完善进程中需要回应的私法自治与公法监管协调的重要议题。近年来,对赌协议已超越单纯的估值调整功能,演变为具有金融属性的特殊工具,面临监管套利、风险外溢影响资本市场乃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而现行监管制度存在时序漏洞和信息披露规则覆盖不足的问题;在对赌协议的治理上,金融监管与民商事司法裁判也存在认知偏差。监管侧重实质穿透与公共利益优先,而司法多基于形式判断,裁判尺度不统一削弱了监管执行力。对赌协议的系统性治理优化需实现与资本市场发展阶段衔接、与现实融资需求衔接、与国家战略目标衔接的三重目标。将资本市场公共性视角融入公司法治建构,一体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秩序维护、系统性风险防控,优化公司资本维持、契约自治、治理结构、司法裁判等法治建构的全维度与各环节,进而明确私人契约的公共性边界、强化迈向公众公司的封闭企业特殊公共责任、构建公私法协调的规则体系,实现公司组织体存续发展与资本市场公共利益的动态平衡。在迈向金融强国背景与金融法制定的制度框架下,坚持资本市场公共性维护的主要导向,将对赌协议的私人契约治理嵌入金融法个体权益保障与公共金融安全并重的价值体系中,通过法定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与市场秩序规制规则,构建外部约束与内部自治相协调的治理框架,有效遏制对赌协议的风险外溢效应,契合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公共诉求。
(以上依据《政治与法律》《数字法治》《中国法学》,陈章选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