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师花1.5万元拜师学犯罪
发稿时间:2026-08-14 05:30:00 作者:王昊玥 郁雅茹 来源: 检察日报
“‘App充场’,动动手指就能赚钱,日结200元,无需经验。”生活中,一些年轻人被兼职广告中描述的低门槛、高回报所吸引。殊不知,这种注册账号的低门槛“生财之道”背后,暗藏犯罪陷阱。
2025年10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公安机关收到多起涉及兼职的警情,有人利用兼职人员身份信息对部分App进行实名认证,疑似为诈骗引流。同年12月,向某被抓获归案。
向某是个理发师。经查,2024年的一天,向某在理发店上班时收到“App充场”(指兼职人员下载指定App,用个人信息完成注册,帮平台快速提升新用户量和注册数据)的兼职传单,于是持身份证、手机、银行卡前往传单上的地点参与兼职。当天,向某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实名注册了大量账户,其实名注册的微信号也被收购。向某在供述中坦言:“刚开始做的时候,老板让我去找兼职人员,拉来一个兼职人员可以得200元,但是我没有拉到多少人,就想直接和老板学习‘App充场’的挣钱模式。老板收了1.5万元充当学费,我就跟着他学了。”
2025年1月中旬,为了获得更多收益,向某问老板要了上家一部分App渠道单干。同年3月底,向某刷到自己卖出的微信账号的朋友圈,上面发布了数字人民币“App充场”的广告,便用微信电话联系对方,并将自己开通的数字人民币账号卖给了对方。“我想着自己可以用那个微信账号里的上下家渠道,就通过人脸识别又把这个微信号收了回来。”2025年8月下旬,向某通过上线加入了15个渠道群,陆续找到了几个稳定的下家,持续扩充规模,直至案发。
今年3月30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了向某的供述,结合串案情况、公安机关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以及数币钱包基本信息和交易流水等证据,认为向某在明知上家使用他人实名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依旧将从下家处获取的账号提供给上家使用,从中牟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办案检察官通过梳理证据,还原了向某的作案模式,这是一个由“上家—中介(向某)—下家—兼职人员”构成的“App充场”黑产链。向某充当“二传手”,负责对接上家获取虚拟号源,指挥下家利用兼职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人脸生物特征注册数字人民币账户,再将成品账户回传上游。这种“借壳”操作,使得非法账号披上了“实名”的外衣,极具隐蔽性。
经查,自2024年10月至案发,向某为非法牟利,通过社交软件对接上家获悉相应需求后,找寻相应的下家,按照上家的需求从下家李某处获取金融账号。经统计,2025年9月至10月,向某从李某处收购了123个数字人民币账户,其中88个被用于诈骗收款转账,流水共计211万余元。
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6日,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向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一年三个月,各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