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半年,打掉“移动加油站”
发稿时间:2026-08-12 04:06:00 作者:沈静芳 来源: 检察日报
包头稀土高新区:
本报全媒体记者 沈静芳 通讯员 李阳 张瑞
日前,随着最后一张“罚单”落地,一场始于2025年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行动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画上圆满句号。累计132万余元的经济惩戒,打掉了曾在居民楼下、停车场内“打游击”的“移动加油站”。
这场治理行动,源于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批案件。2025年12月,该院依法对4起违规售卖成品油涉嫌危险作业罪刑事案件的违法行为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结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衔接联动,确保行政违法追责能够无缝衔接、持续跟进。
今年1月,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接连发出4份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书。每份意见书都指向同一个要求:对涉案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决不让刑事责任豁免变成违法行为的“护身符”。
在检察机关持续推动下,包头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于4月15日、4月17日和6月22日,分批次对5名违法行为人亮出“罚单”——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油囊、加油枪等物品,没收非法经营汽油15.85吨,没收违法所得73.4万余元,罚款58.8万余元。
不仅如此,2月5日,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还主动牵头,组织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部门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协管共治座谈会。会上,三方围绕信息共享不畅、线索移送滞后、执法衔接松软等“老大难”问题逐一“过筛子”,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实施后的新要求,把各自职责边界理清楚,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协作的具体路径,提升协同处置安全风险的整体能力。
同时,该院就非法销售成品油监管问题向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公开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与执法联动,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这场座谈会催生出一套全链条监管“组合拳”,行政机关构建起“源头追溯—过程管控—末端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
会后,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销售企业专项检查,对30家加油站逐一深入核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油品规范储存及经营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素养和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与辖区15家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守法承诺书。另外,对排查出的169项安全隐患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已监督完成整改154项;对查获的非法油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规范处置,严防二次流入市场;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常态化发布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危害、识别方法和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参与行业监督。
“以前看到那种改装面包车在小区门口晃悠,心里总悬着块石头,现在听说有人管、有人查、有人罚,踏实多了。”居民的话可谓是治理成效最朴素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