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废卡牵出监管漏洞
发稿时间:2026-05-13 03:30:00 作者:柳盘龙 庄梅 唐成语 来源: 检察日报
本报通讯员 柳盘龙 庄梅 唐成语
“感谢你们,帮我们发现并解决了管理、清退难题,还挽回了财产损失……”日前,贵州省金沙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家书在该县教育局回访时,该局副局长黎进红表达了感谢并感慨道:“压在我心里面的石头终于消失了。”
2025年3月,金沙县某学校调整老师的一卡通刷卡金额后,该学校工作人员李某发现账目数据不对。经排查比对,有30张卡的补贴发放时间不准确。其中,郑某与其家属的卡内明明只充值1分钱,充值数据却被改成200多元。
李某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2025年5月19日,该学校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金沙县检察院依法介入。
经查,郑某曾任该学校信息中心主任,2019年10月被免职,之后仍负责信息中心工作。2024年1月,李某接任后,郑某并未全部移交相关物资和设备。郑某利用其未移交的校园消费卡部分管理账号、加密狗等设备,通过修改系统数据,以发放补贴的形式,向其持有的未销毁离校学生校园卡30张(均系废卡,卡内余额共计5000余元)进行充值并消费。
卡内余额属于30名学生的合法财产,郑某的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利益,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做到有效履职。针对这一公益诉讼线索,金沙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移送给未检部门。
该院未检部门调查发现,金沙县自2005年开始在辖区内部分初中、高中推行使用校园消费卡,2018年以来有4所学校未规范开展清退工作。金沙县教育局在日常管理中,存在退费时间滞后,未及时销毁回收的废卡,校园消费卡管理系统易被攻击、侵入,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此,该院依法立案监督,向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从退费时间、方式、期限等方面,进一步健全校园卡管理制度;通过不定期升级和维护系统、对工作人员实行AB角管理、加强废卡登记管理等,提升系统安全性能;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问题整改跟踪机制,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管理,加强宣传教育。
收到检察建议后,金沙县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整改,对全县2018年以来使用过校园消费卡的17所学校进行全面排查,要求限期对相关余额全部清退,并修改完善学校相关制度。
截至目前,4所学校已全部清退25万余元,郑某退赔1.9万余元。金沙县教育局也制定了校园卡管理制度,对校园卡的办理、收费、退费、监督、技术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