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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执行的“把戏”被揭穿

发稿时间:2026-04-29 04:51:00 作者:何丽华 冯宝华 汪旭文 来源: 检察日报

  “感谢检察院帮我维护权益!”近日,阿华(化名)将一面写有“民事监督护正义 检察为民显担当”的锦旗,郑重交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与往日满脸无奈不同,此刻的他眼中满是激动与喜悦。

  2010年,阿雄(化名)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阿华借款,累计达300万元。此后十年间,阿华屡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2020年初,阿华将阿雄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阿雄被判偿还30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阿雄依然无动于衷。2022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阿雄部分银行账户,查封了两辆汽车(未实际扣押),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因实际查控财产与判决金额差距大,法院最终以“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阿华的维权之路,走进了“死胡同”。

  2023年3月,带着一线希望,阿华向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并提供了一个关键线索:阿雄在深圳市龙岗区曾有一套房产,很可能已过户至其子女名下。该院受理阿华的监督申请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调阅执行卷宗,理清案件脉络,并将调查重点放在阿华提供的房产信息上。“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恶意转移财产,需综合财产转移时间、方式、交易价格、对象等多重因素。”办案检察官说。

  该院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全面查询阿雄及其子女名下全部房产信息。调查发现,诉讼期间,阿雄将其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一套建筑面积超160平方米的房产,以低于70万元的交易价格过户至其女儿名下。经比对同期房产市场交易价格,该交易明显属于不合理低价转让行为。阿雄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把戏”被彻底揭穿。

  2023年8月,该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将阿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阿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罚款、拘留;依法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查找阿雄名下两辆汽车等。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依法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阿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刑事追责与民事执行协同发力下,持续数年的执行僵局终于被打破。2025年2月,阿雄与阿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阿雄分期向阿华支付350万元及诉讼费。同年4月,阿雄按协议约定支付上述款项。

责任编辑: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