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新闻

首页 >> 法治 >> 正文

最高法:防止案件在法院间反复 杜绝“程序空转”

发稿时间:2024-12-27 09:45:00 作者:高清扬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 (高清扬)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纲要》),科学系统谋划未来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

  据了解,《纲要》提出了9个方面45大项改革举措,200余项具体改革任务,对于各地法院的突出问题逐一作出回应。

  司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在有效定分止争、促进社会治理方面,还将推进哪些重点改革举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在回答人民网提问时表示,《纲要》围绕做实做优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例如,在完善裁判理念和方式方面,《纲要》要求强化上级人民法院审级监督指导职能,细化明确案件改判、发回的情形和标准。周加海解释,这是为了切实防止案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来回反复,杜绝看似于法有据、但不解决实际问题,劳民伤财、严重损害司法公信的“程序空转”。

  同时,《纲要》要求注重审判的综合效果,提出“完善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指定再审案件的跟踪指导、问题总结、规则提炼、通报问责机制”和“规范和完善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机制适用”等举措。

  “需要发回重审、再审、提审的案件往往是疑难复杂案件,提出这一项改革举措,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引领作用,推动个案审判、审级监督和规则完善的深度融合,实现以点带面的效果,以公正高效的审判促进纠纷有效化解和源头预防。”周加海说。

  此外,《纲要》提出完善全流程释法明理机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提高司法裁判的说服力和认同度。即要求各级法院、全体法官不能机械办案、结案了事,而要以有效“止争”为目标,阐明法理、讲清事理、沟通情理,做到既解法结、也解心结,让当事人发自内心认可法院、认同裁判、息诉服判。

  除了诉讼途径外,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都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对此,《纲要》也作出了相应部署,如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推动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工作格局”等。

责任编辑: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