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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进了“黑名单” 检察监督消影响

发稿时间:2023-12-15 07:37:00 作者:吴正国 来源: 检察日报

  杨某购买机票时得知自己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多方打听后才知道是一份委托公证书惹的祸,于是向贵州省凯里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日前,法院再审撤销了原调解书,公证机构复查撤销了委托公证书,杨某也随之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删除。

  原来,2013年7月,杨某委托岳父付某处理在凯里的资产,委托期限20年,并办理了授权委托公证。2018年3月22日,付某持该授权委托公证书,以杨某名义为黄某担保向银行贷款94万元,并签了杨某的名字。因黄某未按时还款,银行将黄某诉至法院。经调解,付某又持该授权委托公证书,以共同被告杨某的名义在和解协议上签名,因未按时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法院对杨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受案后,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杨某委托付某的委托公证书中没有委托担保贷款事项,付某超越了委托权限。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依法撤销了原调解书,重新作出判决,不再将杨某列为共同被告。

  尽管法院已改判,但委托公证书仍是悬在杨某头上的“一把剑”。因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负有监管职责,凯里市检察院遂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督促公证机构纠正错误的公证书,进一步规范公证程序。公证机构复查后依法撤销了该委托公证书,杨某收到撤销委托公证书决定时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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