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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司加油卡14年牟利44万,两名驾驶员因职务侵占获刑

发稿时间:2023-12-04 11:16:00 作者:记者 钟常宇 通讯员 滨检 来源: 澎湃新闻

  14年中,两名驾驶员侵占公司加油卡,非法牟利44万余元——澎湃新闻12月4日从杭州滨江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公诉,案犯陆某、周某日前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各并处罚金3000元。

  陆某与周某2006年前后成为浙江某公司驾驶员。公司的一辆车2008年1月报废后留下一张加油卡,为赚外快,两人将卡打折卖掉,各自分得1000多元。此后,陆某和周某开始向公司虚报加油卡充值金额,并以公司名义私办加油卡,将虚报的加油费用充入,以公司补贴、朋友赠送加油卡等作幌子,以八至九折卖给大巴车司机、亲友等。去年10月,公司核查发现多出6张加油卡,两人的侵占行为浮出水面。

  据介绍,该公司申报加油卡需由员工将当月要充值的车辆、卡号和金额制表上报,经办公室、财务审批,因周某和陆某都是老员工,公司出于信任未严格审核,致其违法行为一直未被发现。

责任编辑: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