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新闻

首页 >> 法治 >> 正文

莫名成为被执行公司股东还被限高?解决了!

发稿时间:2023-11-22 05:22:00 作者:张吟丰 廖悠悠 彭欢宇 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当事人委托其母亲刘女士专程来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不为别的,只为当面感谢承办检察官切实解决了他们一家的烦心事。

  2019年4月的一天,刘某如往常一般订购高铁票,但屡屡失败,后经查询得知,一直在国外上学和工作的自己竟然成为国内某公司的股东。由于该公司涉及一起执行案件,他作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费。

  2019年6月,刘某起诉至岳麓区法院,请求判决撤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登记为案涉公司股东的行政行为。因他的起诉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2022年9月,刘某向岳麓区检察院申请监督。他强调,在案涉公司成立之时,即2012年4月1日前后,他正在国外上学,是他人冒用了其身份信息成立了公司,并将他登记为了公司股东,其实他与那家公司无任何交集和关联。

  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了刘某的陈述,并审查了其递交的材料,调阅了法院的案卷,认为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并无不当,但对于刘某被冒名登记为案涉公司股东的行政争议应当予以化解。

  于是,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向刘某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建议他委托鉴定机构对注册登记资料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另一方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检察官调取了刘某“所在”公司的登记档案及其被登记为股东期间2011年至2012年的出入境记录,查明了刘某在被登记为案涉公司股东期间的确不在国内。结合刘某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检察官基本确认了案涉公司在设立登记过程中可能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

  随后,岳麓区检察院与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就该案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并将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该局依法调查处理。

  日前,刘某收到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撤销登记告知书,对他的限制消费令也随即被解除。

责任编辑: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