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李克穆。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UC头条两会联合报道(人民政协网记者 孙琳)2016年,既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开篇之年。3月2日,在由人民政协报社主办、91金融协办的第13期“互联网金融精准助力供给侧改革推动中国实体经济提速发展”财经智库主题座谈会上,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这一金融创新业态实行监管,推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供给侧改革成为讨论热点。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表示:首先应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李克穆提出,从监管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一方面是属于在线经营,技术上监管难度相当大;另一方面在规范经营上,相当程度上需要依靠自律,这就涉及防范道德风险的问题。互联网的运用,使得金融业态更加活跃,风险的传导性也就更迅速。不仅监管措施要跟上,更重要的是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这一底线。
其次,应注重银证保监管体系的差异性。“当前,我们既要强调在大金融框架下协调监管,同时也要注重银证保各自的特点。当下,在全面运用和推进互联网技术的状况下,银证保各自的监管体系正在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在此过程中要充分注意其差异性,只有把这一点搞清楚了,我们的监管才能更有针对性,才能更有效率。”李克穆强调说。
此外,还应注重监管创新。李克穆认为,互联网金融效率高,但同时效率与风险也趋于正比,这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一个新的挑战,对监管机构来说显然也是新的挑战。监管机制需要更强化技术环节,提升信息化协同。而对于来自互联网的风险,如果事先缺乏防风险的预案,那么风险就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不断推进监管创新,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防风险的预案和体系,风险就是可控的,就是可以防范的。
“互联网金融是新概念、新思维,因此要有新举措,要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备的风险防范预案,促使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李克穆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