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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慈善法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发稿时间:2016-03-09 20:59: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开可 周学磊 我要评论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接受采访。 中国青年网记者 周学磊 摄视频截图 

  中国青年网、猎豹移动两会联合报道(记者 开可 周学磊)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这将是关于慈善事业的首部立法。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慈善法要和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现在慈善法为体制改革提出了很大的空间,这些空间能够推进社会体制、社会治理创新。 

  王名表示,一个新的时代能诞生新的组织形式。“比如说,社会服务机构。原来我们用的说法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这次慈善法没有运用这个概念,用了社会服务机构。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提了一个概念,社会服务在新法的框架下如何发展。社会服务机构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怎么有效地形成它的制度空间,有效地形成它的资源、发展模式,包括怎样有效地去归置它。” 

  王名告诉记者,慈善法给出了在社会层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很好的空间,包括社区层面的募捐、捐赠,社区层面的慈善组织,都给出了很大的空间。这种空间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包括推进先行体制的转型、改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性力量。一些人民团体的改革,包括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改革,在这个相应的框架下都可以找到一些制度性的力量。 

  “慈善法是一个里程碑,是一个新时代,它为整个中国的公益慈善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开辟了一个巨大的领域。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诞生许多新的组织形态,形成许多新的模式。”王名在采访中表示。 

  王名认为,慈善法不是解决问题,而是给出解决问题的方向,“我们希望慈善法给出的是一个基本框架。在实践中,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可依。在公益慈善领域,放大了来说,在社会治理方面,法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在慈善领域,除了宪法、刑法这些约束公民、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法律之外,还有什么能在慈善领域发挥作用呢?”王名表示现在立法不是早了,而是太迟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法是千呼万唤,相尽想尽一切办法才终于走到了立法这一步如果说现在这部法来得太早的话,我觉得距离依法治国就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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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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