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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发稿时间:2018-01-11 14:2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段小龙在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作报告。代红玉供图

  拥抱新时代 肩负新使命 

  团结带领三秦青年在追赶超越的伟大实践中 

  书写青春华章 

  ——在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71217日) 

  段小龙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审议。 

  本次大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青春盛会,肩负着继往开来的使命,承载着省委对我们的厚望,饱含着三秦青年的期待。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省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五新”战略任务,全面助力脱贫攻坚,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是陕西奋力追赶超越的五年,也是陕西共青团改革创新的五年。全省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富民强省建设,抢抓机遇、振奋精神,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省第十二次团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和共青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我们始终不渝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组织各界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万名团干宣讲十八大”“延安精神代代传”“青春喜迎十九大 不忘初心跟党走”等主题活动2600余场次;推进“青马工程”,培养大学生骨干10万余名,坚定青少年紧跟党走的信念。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红领巾心向党”等活动8000余场次,引导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青少年教育基地133家,建成全国青少年延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照金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开展“重走抗战路·青春向延安”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1000余场次,激发了青少年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咸阳、铜川、延安等地开展了特色鲜明的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活动6200余场次,大力宣传青年“五四奖章”“身边的好青年”等青春榜样,引导青少年向上向善。实现各级团组织微博、微信全覆盖,开发“秦小青”系列文化产品,“青年之声·陕西”互动社交平台上线,“青年好声音”系列网络文化行动话题讨论达到3.4亿次,构筑了清朗的网络空间。 

  五年来,我们始终不渝服务党政大局,青少年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作用更加彰显。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突出产业、人才、教育、公益扶贫和城乡手拉手活动,对接24个重点贫困县,支持114个精准项目。做强青年电商扶贫品牌,培训农村贫困青年6.3万人次;推动184所城乡中小学校、3万余名城乡学生结对;开展青联委员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行动,93所高校团委与所有贫困县区团委结对;希望工程累计接受各类捐款、捐物1.5亿元,新建希望小学、希望卫生室155个,资助贫困家庭学生3.7万名。安康、商洛、杨凌等地的青年电商扶贫活动富有成效。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连续五年举办省级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累计吸引90余万名青年、10万余个项目参赛,在全国赛中斩获金、银奖110多项;成功承办2017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建成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首个区域中心,成立全国首家公益性创业导师协会,命名48家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省国资、科技、高教、国防团工委组织的系统内青年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充满活力。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行动,举办5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535个、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346个。深化青少年环保行动,引导300余万人次参与保护母亲河、治污降霾等活动,建立各类青年林(园、片)265个,植树230余万株。实施青年志愿服务行动,选派7500余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奔赴基层,招募大型赛会志愿者16万名。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举办丝路沿线国家青年领袖圆桌会议、亚太青年领导力与创新创业论坛、亚非青年联欢节等青年外事活动。 

  五年来,我们始终不渝服务青年需求,青少年人生出彩的舞台更加广阔。启动《陕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出台《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系列活动2100余场次,提交相关建议、提案800余个。联建、共建 “青春驿站”977个,培养青少年事务社工3164人,动员青年社会组织2600多个,服务青少年200余万人。西安率先出台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大学生“旁听省人大”“假期到政府见习”“三下乡”等活动,让青年学生在了解省情社情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打造梦想艺术团,为外来务工青年提供施展艺术才华的舞台。创新公益项目“众筹+认筹”模式,发起“与爱同行”系列微公益活动,募集资金、物资400余万元。举办三届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设立“公益创投”基金,培育、孵化项目近400个,荣获全国“志交会”金奖、银奖共56项。 

  五年来,我们始终不渝坚持从严治团,共青团自身建设的基础更加牢固。出台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意见,深入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和中学中职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建立“两新”团组织1.45万家,乡镇、街道区域化团建和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建稳步提升。汉中注重推动区域化团建,基层团组织活力明显提升。在全国首先以省委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完成少先队活动课教材编写、使用,实现省市县三级少先队活动科目纳入教学能手评选,少先队工作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细化落实“三项机制”,持续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落实“8+4”“4+1”“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制度,8000余名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85.6万名,选派高校、金融机构青年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省级示范培训团干部1.5万人次。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团内生活。开展青少年社会抽样调查活动,出版发行《陕西青少年社会抽样调查蓝皮书》。完成第二轮《陕西省志·共青团志》编撰出版工作。团属刊物办刊特色更加突出,团校新校区建设稳步推进。 

  五年来,我们始终不渝推动深化改革,共青团吸引凝聚青年的能力更加凸显。开展大宣传大调研活动,团省委机关改革方案经省委审定印发,提出10项重点、26项重要改革举措。举办专题读书班等110场次,开展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开放日340场次,邀请1.7万名青年走进团的机关,团组织改革精神宣讲活动实现全覆盖。建立“1+N”改革配套制度体系,团省委人员编制精简30.7%、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精简30%,按照“1+2+X”专挂兼模式配备机关干部队伍,推动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网上共青团工程、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等重要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完成对市级团委的改革督导,启动17项改革重要事项试点,破解基层“四缺”难题。宝鸡等7个市(区)出台共青团改革方案,榆林设立“团青助理”岗位补充基层工作力量。统筹推进青联、学联、少先队和高校、中学中职共青团改革,完成省青联、省少工委、省学联换届。省直机关团工委、渭南、韩城紧跟改革形势,积极开展了青联改革探索。 

  各位代表、同志们,五年来,陕西共青团事业的蓬勃发展,是省委和团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历届团省委班子接续奋斗的结果,也是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青少年工作者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向各级党政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致以诚挚地问候!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思想教育引导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服务青年的工作手段和载体还需进一步创新,深化改革不平衡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新时代面临的新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战略判断,提出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大战略命题,对一代代青年接力奋斗实现中国梦提出重大战略要求。时代的性格就是青年的性格,时代的精神就是青年的精神。时代召唤青年、塑造青年、成就青年,青年感知时代、融入时代、推动时代。我们必须引领青年拥抱新时代,肩负新使命,不忘初心跟党走,勇于投身新时代的伟大实践。 

  拥抱新时代,肩负新使命,要求我们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共青团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实践的光芒、创新的光芒,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也是当代青年成长奋斗的行动指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始终铭记政治责任,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构筑起新时代奋进的强大精神支柱。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为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而奋发建功立业。 

  拥抱新时代,肩负新使命,要求我们必须用实施“五新”战略任务、奋力追赶超越的目标谋划共青团工作。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前进方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放眼全国定位陕西未来发展,确立了今后五年要“通过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强省步伐,建设富裕和谐美丽陕西,奋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奋斗目标。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要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找准结合点,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施“五新”战略任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共建美好生活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积极投身创新型省份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发挥排头兵作用,让青春年华在不懈奋斗中熠熠闪光。 

  拥抱新时代,肩负新使命,要求我们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的任务检验共青团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底线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107个县区中96个有扶贫任务,56个是贫困县,11个是深度贫困县,全省还有228.7万贫困人口。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是省委、省政府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是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也是广大团员青年实现价值、建功立业的难得机遇。各级团组织要找准切入点,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扎实开展产业扶贫、人才扶贫、教育扶贫、公益扶贫和城乡手拉手活动,用助力脱贫攻坚的成效来检验共青团工作和青年作为。 

  拥抱新时代,肩负新使命,要求我们必须用深化改革的成果和实践创新的举措推动共青团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亲自为共青团改革把脉问诊,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团组织顺应时代潮流,坚持改革方向、聚焦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落实,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细化落实的良好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巩固改革成果,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就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切实承担起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巩固改革成果,保持和增强先进性,就要引导青年接受先进思想、组织青年投身先进事业、教育青年争当先进分子,激励青年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巩固改革成果,保持和增强群众性,就要坚持以青年为本,把联系青年的各项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千方百计为青年排忧解难,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扩大和丰富青年参与共青团工作的渠道,让青年的事由青年说了算。 

  拥抱新时代,肩负新使命,要求我们必须用服务青年的精准度和青年的满意度评判共青团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研究当代青年成长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把准方向、摸准脉搏”。当代青年是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一代,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全球化的影响在他们身上体现明显,青年的需求已从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转变为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他们思想更为多元、表达形式更为多样、对新事物的接受度更为开放,个性化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全省各级团组织既要分析青年成长的普遍性特点和规律,提炼共性需求;又要有针对性地结合成长背景、性格特质、学习经历、岗位职责等特点,了解个性需求。我们必须积极整合资源,扩大服务领域,拉长服务链条,推出多元服务,点对点、键对键、面对面,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提高服务精准度;务求工作实效,把对青年的服务承诺一一落实到位,做青年成长的贴心人,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团员青年的幸福指数,切实提高青年的满意度。 

  拥抱新时代,肩负新使命,要求我们必须用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体系实践共青团工作。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用共青团组织有限的力量,面向广大青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增强对青年的亲和力、凝聚力,进而转化为对青年的思想引领力和影响力,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我们需要提升系统思维,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树立“一盘棋”工作理念;要调动共青团各方力量,实现工作共融、资源共享、发展共赢,形成“活动共办、平台共通、产品共创、队伍共建、人才共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要冲破共青团在思想引领、服务大局、权益维护、公益扶助、组织青年等方面的条块化限制,构建“大宣传”“大服务”“大权益”“大公益”“大组织”工作体系,建成系统化、专业化、科学化的工作模式。 

  各位代表、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已跃然眼前,三秦大地追赶超越的旋律高亢激昂,三秦青年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奋勇拼搏。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把握新要求,创造新业绩,把全省共青团事业不断推向新的高潮。今后五年全省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团中央的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重担,踊跃投身“五新”战略任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构建陕西共青团“大宣传”“大服务”“大权益”“大公益”“大组织”工作体系,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富民强省、奋力追赶超越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决胜全面小康中彰显青春担当 

  当前,陕西正在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必须齐上手、同发力、共支持。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最大的气力助力脱贫攻坚。坚持“3456”工作法,突出五条主线,助力脱贫攻坚与共青团发挥职能、调配工作力量、建设平台阵地、加强理念传播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 

  ——围绕产业扶贫,开展贫困地区青年创业就业行动。突出抓好青年电商扶贫工程,加大贫困地区农村青年、青年电商人才培养,每年培训农村青年3万人、青年电商人才3000人以上。配套实施“青桃云客”计划,常态化开展“电商助农”特色季活动,促进农产品网销。开展好“六个一百”群体“我为美丽乡村代言”网络行动,以微博、微信、微视频、直播等形式网上义务为贫困地区代言。按照“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思路,动员青年企业家吸纳贫困家庭青年转移就业。加强银团合作,加强贫困地区金融知识下乡和创业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振兴。 

  ——围绕教育扶贫,开展贫困青少年助学行动瞄准贫困地区因学致贫家庭,紧紧抓住青少年在学业方面的现实困难,广泛整合团内外资源,为贫困地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助学服务。广泛筹措社会资金,帮助贫困地区建设和改善图书室、网络教室、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阵地,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建设,将优质的校外教育资源倾斜到贫困地区,实现流动青少年宫对贫困县区的全覆盖,办好共青团周末剧场等系列活动推动高校团委与贫困县区团委结对帮扶,加强优质教育资源扶持。 

  ——围绕人才扶贫,开展贫困地区青年人才支持行动加大西部计划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团干部挂职向贫困地区一线的选派力度。实现西部计划项目县对深度贫困县全覆盖,青年志愿者全部纳入共青团脱贫攻坚队伍。组织团干部深入扶贫一线联系服务青年,不断增进团干部与贫困群众深厚感情。动员各级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和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结对贫困村、贫困户,动员更多大学生赴贫困县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在各级共青团荣誉中均增设脱贫攻坚专项,选树一批青年脱贫攻坚典型。 

  ——围绕公益扶贫,开展贫困青少年扶贫关爱行动。实施希望工程三年攻坚公益计划,力争三年时间全省各级希望工程募集款物1亿元以上,援建项目超过300个,资助学生1.5万人。推动贫困县(区)“青春驿站”“五星”创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线上、线下活动。举办全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重点资助一批青年社会组织,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开展贫困大学生勤工俭学扶持计划,帮助更多贫困群众和贫困大学生上岗就业。 

  ——围绕城乡手拉手活动,开展城乡互助行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优势,深化少先队“手拉手”品牌活动内涵,进一步推动城乡中小学校和城乡学生手拉手结对。以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红领巾圆梦行动”“情暖童心”“城市夏令营体验”“乡村流动少年宫”等活动,促进贫困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深化结对互助、志愿服务、帮扶关爱、权益保障等活动,着力加强对贫困家庭少年儿童群体在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助残助困、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扶和关爱。 

  全面构建共青团“大宣传”工作体系  让青少年更有使命感 

  全面构建共青团“大宣传”工作体系,要改变团内宣传思想工作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整合平台资源,明确主体宣传平台,在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宣传中统一发声;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社会化手段,全媒体、多渠道、高频度宣传共青团工作;要汇聚各方力量,推动建立青年网络智库和青少年媒体联盟,形成正向合力,扩大陕西共青团影响力;要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思想特点及发展变化的研究把握,将“大宣传”工作理念贯穿到青少年教育和活动全过程,筑牢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基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省各级团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团干部要按照省委“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要求,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自觉作出表率。要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巡回宣讲,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团支部、每一名团员青年。要通过主题团队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好微博、微信、微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在各行各业的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热潮。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要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持续开展“与信仰对话”“红领巾心向党”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信心。要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加强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培养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开展三秦青年共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活动,让全省广大青年在学习总书记的成长历程中汲取精神力量,形成向青年习近平学习、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高度自觉。要持续深化“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少年向上向善,彰显陕西青年新形象。要运用好延安精神这个压舱之宝,创新“延安精神代代传”等活动载体,充分发挥革命旧址、青少年教育基地作用,引导青少年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创新青年典型选树工作,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要优化评选表彰机制,加大青年参与的范围和深度,把全媒体宣传融入评选的全过程,使典型树立变成长期性、激励性的创建活动。要通过寻访青年“五四奖章”“身边好青年”“最美青工”“大学生自强之星”“最美中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等,选树一批青少年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开展各类分享活动,用青年语言讲好青年故事,发挥朋辈引领作用。 

  ——深化网上思想舆论引导,构筑清朗网络空间。要加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持续提升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要改进新媒体矩阵运营机制,加大团属网站建设力度,发挥共青团网络媒体总体效能;完善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机制,提升网上舆论引导能力。要深化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和“青年好声音”系列网络文化行动,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要抓好“秦小青”等重点网络文化产品开发、生产、推广,实现共青团文化产品品牌化。 

  全面构建共青团“大服务”工作体系  让青少年更有获得感 

  全面构建共青团“大服务”工作体系,在理念上,要将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青年这两个重要功能有机统一起来,通过服务青年来服务大局,通过服务大局体现服务青年成效。在品牌上,要将工作品牌与项目有效整合,在青年创新创业、职业素养提升、青少年对外交流、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中集中打造工作品牌。在机制上,要整合各部门、各战线、各层级工作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工作的统一指导,实现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协同推进。 

  ——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培育青年新动能。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已有青年创业政策落地,出台更多优惠政策。要以“创青春”“挑战杯”等系列赛事为载体,建立综合性竞赛与专项竞赛相结合的青年创新创业赛事平台;运营好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区域中心,持续推进银团合作,加大民间资本的引入;加大创业导师队伍和各类青年创业园(基地)建设,加强对创业青年的全方位指导和项目孵化,广泛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形成集青创赛、青创板、青创课、青创园等为一体的完整创业服务生态链,让青年的创新创业之路越走越宽。 

  ——深化职业青年素质提升计划,激发青年新活力。要围绕“中国制2025”,着眼培养“大国工匠”,集中打造“青创先锋”品牌,营造富有活力、释放潜能、充满动力的发展氛围。要创新举办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常态化组织开展导师带徒、岗位练兵等实践活动,推动资格晋升、改善待遇等方式的正向激励。要继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完善互检互查机制,实现“量”“质”双提升。要深化青年安全示范岗、青年岗位能手创建工作,建立争创活动与推优荐才工作的衔接机制,推动科技、金融、文化等各领域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宽青年新视野。要通过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国际合作论坛,推动将沿线国家青少年交流纳入省政府“一带一路”建设行动计划,促进沿线国家青少年深入交流,扩大陕西青年与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联系。要积极发挥各级青联、青企协、青科协的人才、智力和联络优势,广泛开展军民融合、经贸考察、引资引智等活动。要积极开展港澳台与陕交流活动,增强港澳台青年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广泛认同。继续做好共青团对口援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 

  ——稳步加快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彰显青年新形象。要贯彻落实中省统一部署,推进“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记录教育、就业、创业、融资、消费、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建立青年评价记录。要联合相关部门面向优秀青年志愿者,在学习教育、金融消费等领域推出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要开展“陕西青年诚信行动”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青年有信用,信用有价值”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理论研究,全面评价青年诚信状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全面构建共青团“大权益”工作体系  让青少年更有安全感 

  全面构建共青团“大权益”工作体系,要把工作对象从以未成年人为主扩大到全体青少年,把工作领域从救济式权益保障拓展到促进青少年普遍性发展权益,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代言人,推动维权工作的法治化、组织化、社会化进程,把维权工作建成凝聚青少年的坚强纽带。 

  ——推进法治化维权进程,强化青少年权益保障基础要健全青少年法律体系,以贯彻落实“两法两办法一专章”为基础,积极参与人大的立法协商,以修订完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为重点,联合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制定、完善、落实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专章条款。要加快《陕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编制进程,制定推进路线图,设计时间进度表。要深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针对校园暴力、专门学校建设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发声呼吁,推动尽快立法或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公检法司等部门严格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程序和要求,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援助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对青少年群体新变化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在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中积极代言。要按照“七五”普法要求,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禁毒防艾、自护等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组织化维权机制,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机构建设,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用好考核杠杆,推动“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试点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要提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质量,将青少年事务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等专项工作,推动代表、委员所提建议、议案及提案得到及时有效办理。要主动适应青少年维权意识和维权诉求日益增多、青少年诉求表达逐步从个体化转向组织化的新情况,学会面对组织化的青少年尤其是新兴青年群体,积极引导青年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为青少年提供专业援助。要继续用好“青少年维权在线”等网络服务平台,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共青团门店”,线上广泛收集青少年各类诉求,线下积极开展针对性活动,提供及时、有效、专业的服务。要转型升级“12355”青少年服务台,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站和法律援助点建设,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青春灯塔”“中高考减压”等项目,为青少年提供针对性指导帮扶。要建设一支数量足、能力强、素质硬、有情怀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挥好青少年成长导师、维权专家团队以及普法、禁毒、防艾志愿者队伍作用,使他们成为团组织开展工作的“亲密伙伴”。 

  全面构建共青团“大公益”工作体系  让青少年更有幸福感 

  全面构建“大公益”工作体系,要改变以往团属公益慈善活动碎片化、片段式、力量分散的局面,集中统一打造陕西共青团公益品牌;要整合政府、社会、团内资源,从单一领域的帮扶捐赠活动向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领域拓展,探索建立常态化、可持续公益链条,实现青少年公益参与最大化、受益最大化和效应最大化,使广大青少年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到全省改革发展成果,携手共建美好新生活。 

  ——做大做强希望工程品牌,示范引领青少年公益事业发展。要总结推广“希望小学”“希望卫生室”等品牌项目经验做法,拓宽品牌领域,丰富工作载体,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做好“希望厨房”“希望图书室”“音乐体育园地”等项目的援建工作,持续增强品牌生命力。要加大希望工程捐资助学筹资力度,不断扩大资助学生规模,并与全省扶贫、社保、民政数据系统并轨,持续形成资助合力。要依托希望工程项目的实施,开展希望工程快乐成长和圆梦行动等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校外阵地资源,开展扶智、扶志活动,持续激发品牌活力。 

  ——深化实施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辐射带动全社会投身公益事业。要坚持组织化推动与激发内在动力相结合,做好志愿服务宣传、意识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引导青年认同志愿服务理念。要继续做好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海外服务计划等志愿者招募工作,持续推进90%的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发挥骨干作用,带动更多青少年和社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实践。继续深入开展“微心愿”认领、助残“阳光行动”等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有效提升全社会对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的认可度。 

  ——深化实施青少年关爱行动,增强公益服务的精准度。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困难青少年所感所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把更多资源向困难青少年倾斜,真正为困难青少年群体办实事、解难事。要深化“青春驿站”建设,将青年组织培育孵化中心、青少年宫、七彩小屋等各类服务平台纳入“青春驿站”建设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婚恋交友等各类活动,打造青年“身边的共青团”。要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困难弱势群体身上,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要关爱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积极联系新生代农民工、青年社会组织骨干、新媒体从业青年、归国留学青年、自由职业者、流浪艺人等青年群体,倾听心声,提供服务,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深化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壮大青少年环保公益事业要广泛传播绿色理念,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养成绿色价值观。要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广泛开展“光盘”行动、绿色出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倡导“低碳”生活消费方式,使节水、节粮、节材等环保行为成为青少年日常生活习惯。要大力培育绿色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高校环保社团的联系和服务,推动省、市两级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联盟建设,开展示范项目资助,引导健康发展。要不断彰显绿色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植绿护绿行动,持续开展秦岭环保志愿、“治污降霾·青年先行”等主题实践活动,为绿色三秦作贡献。 

  ——不断创新公益模式,积极营造青少年公益事业新生态。要集中打造好陕西省青少年公益平台,持续办好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培育和孵化一批优秀公益项目,带动更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投身公益大潮,推动全民公益成为常态。要按照长期结对、定向帮扶、接力持续的思路,推动公益组织、项目与需求有效对接,持续形成社会功能。要创新筹资方式,以“互联网+微公益”等形式,开展网络公益众筹等各类公益活动,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受捐助对象的跟踪培养和感恩教育,持续引导受捐助者回报社会,形成“公益需求+项目服务+信息反馈+回报社会”的公益生态圈。 

  全面构建共青团“大组织”工作体系  让青少年更有归属感 

  全面构建“大组织”工作体系,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从严治团的要求,树立组织建设“统管、分建、联推”的工作理念,突出各级团的组织部门在组织建设工作中的牵总和统筹作用,强化各战线、各系统、各领域团的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建设和项目活动同步推进,进一步理顺组织体系、提升组织活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遗余力推进改革。要以团省委机关改革为牵动,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注重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各级团组织推进改革的主动性、创造性。要注重运用青少年社会抽样调查结果,全面完善重大改革制度设计和配套保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落实党委领导、政府协调保障机制。要落实改革任务清单,深化机关挂职兼职干部选配及管理、“青春驿站”建设及管理、网上共青团建设、直接联系青年、团员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改革举措。要推进全省青联、学联、少先队和高校、中学中职共青团改革,加快省团校改革,进一步推动少年月刊、当代青年杂志社转制改革,推动各项团属事业健康发展。要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市县两级团委结合当地共青团实际全面推进改革,把准改革方向,聚集“四缺”问题,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四个化”等脱离青年群众的问题,切实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坚持分类指导推进,切实夯实基层组织基础。要坚持“两个突出”,突出学校共青团基础性、源头性、战略性地位,深入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和中学中职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要突出国企共青团的传统优势地位,紧跟国企党建步伐,全面加强和改进国企共青团工作。要坚持“两个强化”,进一步强化系统行业团工委建设,按照团员青年的分布,探索设置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教育、金融、互联网等行业团工委;进一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建设,探索通过青年工作委员会模式开展工作。要坚持“两个重点覆盖”,以更加社会化的组织覆盖方式和工作方式,加大园区团建力度,探索和加强在创业链上建团,吸引更多青年参与到团的工作和活动中来,扩大“两新”组织团的覆盖面;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化团建,推动与村“两委会”同步换届,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产业链团建力度,扩大村级团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青联基本职能,加强对学联组织的指导,履行好全团带队职责。要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管理,落实团干部选举、团费收缴、“三会两制一课”等制度,推动按期换届、配齐配强基层团干部,推动学习培训、联系青年、检查督导等工作制度化。 

  ——切实转变作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团干部队伍。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对团干部提出的四点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团,提升团干部“四个意识”。要配齐配强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及团的工作志愿者和青少年事务社工,市县两级团干部配备率不低于90%。要积极运用“三项机制”,完善共青团工作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督查,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对基层团干部的表彰、宣传力度,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要不断提升团干部青年群众工作能力,分级分类开展团干部培训,实现各层级、各领域团干部培训全覆盖;坚持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和常态化下沉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贴近青年、改进工作。 

  ——强化教育管理,着力增强团员先进性。要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教育,注重运用网络手段,丰富和完善团员经常性教育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举办好入团、超龄离团等仪式,按照规定使用团旗、佩戴团徽、奏唱团歌。要控制团员增量,把发展团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中学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上,严格团员标准和入团程序,做好团员总量调控,到2018年底将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控制在60%以内,到2025年将全省团青比例降低到30%以内。要严格管理存量,强化团员管理全过程,落实好团前教育、发展团员教育评议、奖励处分等各项机制,稳妥有序做好不合格团员处置。要动员团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通过设立团员先锋岗(队)等形式,开展团员承诺践诺和履职尽责活动,推动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伟大的时代召唤着我们,光荣的使命激励着我们,让我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团中央的各项安排部署,矢志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创新,团结带领三秦青年助力脱贫攻坚、奋力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在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书写青春华章! 

  【工作报告部分词语解释 

  1.“青马工程” 

  即“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简称,是团组织发起的旨在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他们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8+4”“4+1”“1+100”是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制度。 

  8+4”是指以省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为主体,开展机关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确保每年有一半的干部在机关工作8个月、在基层工作4个月。 

  4+1”是指以省、市(区)、县(市、区)三级团委机关专职团干部为主体,涵盖省、市级直属团组织全体团干部,通过进一步组织“团干部到社区团支部报到”活动,走进基层向青年报到,确保在岗干部每周在机关工作4天、在基层工作1天。 

  1+100”是指全省各级各类专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以及县级(含)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兼职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团员青年数量较多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兼职团干部直接联系不少于20名本单位、本领域的基层一线团员青年;其他兼职团干部应直接联系不少于10名团员青年。 

  3.1+N”改革配套制度体系 

  是指为推动重要改革举措有效落实,围绕改革方案建立的系列配套制度,“1”是指《共青团陕西省委改革方案》,“N”是指《团省委机关挂职、兼职干部选配及管理办法》《全省“青春驿站”建设及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4.1+2+X”专挂兼模式 

  是指《共青团陕西省委改革方案》提出的建设专、挂、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模式,“1”是指机关专职干部,“2”是指挂职、兼职两类干部,“X”是指团的工作志愿者、青少年事务社工等。 

  5.3456”工作法 

  是指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中,要构建组织、工作、指挥等“三大体系”,推动脱贫攻坚行动与共青团职能、力量、阵地和传播理念等“四个结合”,围绕产业、人才、教育、公益扶贫和城乡手拉手“五条主线”,整合团员青年、青联、学联、少先队、青企协、青年社会组织等“六支队伍”。 

  6.“青桃云客”计划 

  即“青桃云客”青年电商人才培养计划,是由团省委指导开展的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陕西青年电商人才培养项目之一,以电商人才培训为切入点,鼓励大学生等青年群体进行电商创业,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2017年被团省委列为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十大项目之一。 

  7.“六个一百”群体“我为美丽乡村代言”活动 

  是指依托新浪微博发动百名青年电商、百名大学生村官、百名基层团干部、百名驻村第一书记、百名大学生和百名网络自媒体“六个一百”群体,共同开展以“我为美丽乡村代言”为共同话题的网上义务宣传活动,旨在让更多人的了解贫困地区的良好生态和特色产品。 

  8.“两法两办法一专章”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9.12355”青少年服务台 

  是由共青团中央权益部设立的专门面向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的热线电话,由各级共青团组织建设和维护。每个地市的服务热线为“区号+12355”。 

  10.“四缺”问题 

  是指基层团组织缺编制、缺人员、缺经费、缺场所等四个突出问题。 

  11.“两新”组织 

  即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责任编辑: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