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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所有孩子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五年成效显著

发稿时间:2017-10-11 09:08:00 作者:李晗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 李晗)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幸福安宁。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习近平曾寄语全国各族少年儿童,美好的生活属于你们,美丽的中国梦属于你们;他还曾叮嘱,要关心留守儿童,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让他们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013年11月12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一词第一次被写入国家最高层次的政策文件,成为重要的政策用语。 

  如今,十九大召开在即。回望过去的五年,我国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推出了卓有成效的政策,制定完善了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日益完备的协调保障机制。 

  

  2015年1月19日,习近平来到鲁甸县小寨镇甘家寨红旗社区过渡安置点,走进儿童活动室,同孩子们玩游戏。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家长严重不称职 法院可剥夺监护权 

  生于1999年的湖北女孩玲玲,经历了生母去世与继母离异的变故,13岁开始遭受亲生父亲多次性侵。从报案后不堪压力喝敌敌畏自杀被救,到走出心理阴影刻苦学习,如今的她取得了优异成绩并当选为校学生会的干部。 

  生理、心理和亲情关系遭受重创,玲玲为何能重新站起来?命运蜕变背后,是国家成为了监护她成长的“父母”。 

  2014年12月,民政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次明确了依法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的条件,细化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监护侵害行为标准,明确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程序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条款已经存在了20多年,但几乎从来就没用过,《意见》激活了这一条款,是很大的进步”,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说。 

  依据《意见》,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玲玲父亲对女儿的监护权,指定利川市民政局作为监护人。此外,当地法院将挽救玲玲的前途作为工作重点,每年为她额外申请5000元司法救助款,办案法官主动对她的心理及生活进行疏导、关怀和鼓励。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悉心监护,对玲玲扭转自身命运起到了强大的支撑作用。 

  

    2016年10月,四川省叙永县后山镇河源村,一位父母均在服刑的女童正玩耍。来源视觉中国 

  随着政策的出台,法律也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确立起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反家暴法创设了强制报告制度,提出家长不应对儿童进行暴力管教,并提出监护人应文明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这从国家态度、社会意识上,起到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宣誓性作用,是一大进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其中第36条明确了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三种情形。 

  “家长应履行监护职责,如果不履行,国家应干预,严重的情况下撤销监护人职责。从《意见》出台到《民法总则》的确认,国家监护确立起来了,这是过去五年最为重大的变化”,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说,佟丽华最早在2002年就开始呼吁启动国家监护程序。 

  截至目前,据民政部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已有69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协作机制 关爱留守儿童 

  2016年上半年,国务院为儿童保护打出一套“组合拳”。 

  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等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先后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在社会事务司下设立成立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着手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摸底排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 

  据2016年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统计,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十六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902万,其中36万儿童完全脱离监护、单独居住,这是我国首次明确统计出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 

  “2016年底,我们接受民政部委托,做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效果评估。他们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实施力度真的是非常大。”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说。 

  宋英辉团队先后在四川省仁寿县和乐至县进行调研,通过详尽的评估指标,对《意见》的实施状况进行抽查。他向中国青年网记者介绍,“当地政府各部门现在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没有户口的孩子一律上户口,辍学的一律要复学,没有监护人的一律落实监护,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目前,大部分已经解决,个别的在解决当中。” 

  

    2016年5月,四川德阳一老宅变身乡村儿童之家,孩子们在亮堂的老屋里看书。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9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 

  会上公布,截至8月底,共帮助68万多无人监护和父或母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各级教育部门共帮助11821名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各级公安部门为125377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办理户口登记,批评教育失职父母90822人,治安管理处罚282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失职父母刑事责任16人,依法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案例17个。 

  2017年10月10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实现信息采集、动态更新和通报共享。 

  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政策提供了土壤,多元化的人才则是雨露。 

  2017年8月,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原来留守儿童工作是由妇联牵头,现在转到民政,体现了国家亲权的理念,强调了政府对未成年人的责任。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的多部门协作机制是相当大的一个进步”,姚建龙说。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