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4日电(实习记者 张贺)据烟台网警巡查执法消息,5月4日烟台警方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通过“新浪微博”恶意辱骂在北京通州4·21火灾中牺牲的消防员战士的网民。
4月29日,网民徐某(女,24岁,户籍黑龙江,现暂住烟台开发区,网名“北京人都是**”)在“新浪微博”恶意辱骂北京通州火灾中牺牲的消防战士和北京人,引发网民愤慨,造成不良影响。烟台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其传唤到案,徐某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徐某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表示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徐某因寻衅滋事被烟台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北京青年报》在4月27日的报道中称,通州“4·21”火灾扑救中,消防员张鑫不顾个人安危,铺设水带干线,开辟攻坚灭火阵地,在强攻近战时,张鑫被墙体砸倒,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4月24日,北京市政府将张鑫评定为烈士。
据悉,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