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
后悔带姐妹“入行”
这起特大地下钱庄案,案情清楚,金慧等人到案后也很快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当初打个电话、动动手指在网上操作即可赚钱的“安逸”生意,除了给她们带来了唾手可得的金钱,也最终把手铐送到了她们面前。同一家庭姐妹几人一同犯罪,作为大姐的金慧是最后悔的一个,她说当初最不应该的就是把几个妹妹带进来,现在害得大家到这种地步。
金慧表示,她其实早就想过打算“金盆洗手”,因为她经营的正规超市生意收入已经很不错,没有必要为了钱再继续做这样见不得光的生意了,可是她们的“客户”都是朋友,到了后来已经是因为抹不开朋友的面子才坚持做下去,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是悔不当初。
目前,金慧姐妹几人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地下钱庄危害:
会转移贪污等违法资金
有些人不熟悉地下钱庄,会以为他们只是在兑换货币以赚取手续费,并没有大的危害,但是办案民表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地下钱庄的危害远远不是表面那么简单。
事实上,地下钱庄资金交易具有高度隐蔽性,由于无法掌握其实际发生的资金流规模和交易属性,所以更难将其纳入正常的国际收支统计。
地下钱庄既协助本国资本逃出境外,同时也是境内外投资企业抽逃资本和非法转移利润的主要途径。
而且有些地下钱庄还会为具有洗钱需求的犯罪分子服务,使其洗钱目的得以实现,导致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侵吞国有资产以及走私、贩毒、骗税等犯罪活动中获取的收益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