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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面馆砍头案嫌犯明受审:曾被鉴定存在精神障碍

发稿时间:2017-12-14 13:08:00 来源:封面新闻 中国青年网

  专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税浴洋说,针对胡某可能面临的刑事追责程度,核心在于案发时他到底有没有“发病”以及“发病程度”。他认为,胡某的犯案手段,比如对同一位置连续砍杀和犯罪后的表现,符合一个精神病人的行为模式,他很有可能是当时受到刺激后引发了精神病发作。根据精神鉴定意见书,胡某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这应该会成为减轻判罚的依据。

死者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胡某的监护人即他的父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朱巍表示,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精神病治疗秉承自愿原则,但是毕竟患有此类疾病的人具有潜在的危险性,那么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训诫和保护等一系列责任,在涉及社会行为时,监护人更应尽到监护责任。《刑法》中更是明确: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胡某在家乡发生伤人事故后,其父母还单独让其打工,这没有尽到责任,应该通过从重判罚起到警醒作用,提醒精神病病患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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