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西安游客青岛吃虾结账时单价70变368元

7月26日晚,网友@魏有型- 发微博称,在青岛遇到“海鲜黑店”,“是被出租车司机骗到饭店吃饭,路上说大龙虾怎么怎么好,也不贵,70块钱一斤,到店点了后最后付款告知368一斤。对方怕我们打物价局电话说是让在他们预留的一个结算单上面签字,围过来了两个人。这时候为了不生事,签字结账赶紧走人。”

据了解,7月26号,李先生和妻子一起去山东青岛游玩,下午到达当地后,就搭乘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去附近的景点逛逛,没想到司机得知他俩是外地人后,就热情的推荐起来。
李先生:“出租车就一路有说有笑的先给人好感,就说我做昨天刚带我妈在这吃过,拿照片给我媳妇一看,说这也不贵就70块钱一斤龙虾,来就吃好一点,就吃这一次。”
随后,李先生和妻子就被司机拉到了青岛市崂山区的一家海鲜餐厅,进店后,他们挑选好龙虾后,店员就告知要去挑选座位。等他们坐下,工作人员拿过来一个单子让他们签字。可这龙虾的价格并不是是出租车司机所说的每斤70元。
李先生:“两个服务员过来了,过来了以后说,麻烦你把这个单子给这上面签个字,我说这个为啥还要签字,他说确认做不做,我说行然后签了,签了以后,看上面是368元,当时已经点了,龙虾也死了,咱外地人到那了也不好给人家说啥。”

店铺已退款并进行停业整顿
针对该网友的反馈,青岛市崂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其官方微博@崂山发布 于7月28日连续作出回应。
28日11时20分,@崂山发布 刊发落款为“崂山区消费整治办公室”的消息称,关于网友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消费问题,区消费整治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商务、物价、交通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了解,目前餐厅已联系网友退款,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饭店和出租车司机调查处理。
28日15时58分,@崂山发布 再度通报:28日下午,区消费整治办公室会同市场监管、商务、物价、食药等部门进一步对该店进行了联合检查,目前该店已停业整顿,崂山区消费整治办公室将继续加强消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方言论
网友表示:960元龙虾椒盐三吃并不贵,10年前就这个价了
这个接近960元价格的龙虾椒盐三吃,其实并不是一道,其实是三道菜,是三份。
第一道是生吃龙虾刺身,第二道是椒盐焗龙虾,第三道菜,一般是用这只龙虾剩下的最后一部分,做个汤,比较鲜美,还可以解酒。
这种龙虾三吃,尤其是2斤半以上的大龙虾,青岛10年之前,差不多就是这个价了。
不少饭店的小龙虾都要70一斤,更何况大龙虾呢?

>>媒体评论
钱江晚报:一盘椒盐龙虾将市场整治成果打回原形
“消费整治办公室”,正是青岛大虾事件发生后,当地为规范餐饮消费领域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而专门设立的机构。市一级机构由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同时在各区(市)成立本区域整治领导机构。同样是因为这次事件,青岛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期一年(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的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是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餐饮消费最放心满意城市。
但从这次事件的恶劣程度看,不仅上述目标没有实现,商户公然欺客的现象依然存在。商家如此肆无忌惮,只能说明相关机构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震慑力不足。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的时候,可能气焰不那么嚣张,等到风声一过,各种乱象就死灰复燃。这就像一种顽疾,在损害国内旅游城市形象的同时,也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新京报:监管部门反应迅速,出租车司机与商家有勾结"宰客"嫌疑
这几乎就是2015年发生的"青岛大虾"事件的翻版。不同之处在于上次监管部门互相踢皮球,在事件被网络曝光之后,才得到解决。此次监管部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介入调查,果断采取退款、停业整顿。
目前,"天价龙虾"只是采取了初步紧急响应,事件真相和最终处理尚需等待监管部门调查结果,究竟是哪个环节的问题,以及涉事出租车司机、商家的法律责任,均要逐一厘清。从消费者的描述看,其是被出租车司机骗到"海鲜黑店",以低价诱惑,结果结账时才告知是368元一斤。显然,出租车司机与商家有利益勾结,按照以往的经验,一般就是司机带客收取商家的回扣,这也是部分地方常见的"宰客"模式。

2015年青岛“天价虾”事件
2015年10月4日,南京的朱先生和四川的肖先生,在青岛一家名为善德烧烤用餐时,各自都点了一份虾,点餐时菜单上标价38元,结账时,店老板却按每只虾38元的价格收费,经过多方协商后,最后两人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2000元和800元的餐费后离开。

朱先生和肖先生打了110报警电话。110来了之后就说,说这事不归我们管,这事我们管不了,这个是价格方面的问题,价格方面的问题应该由物价部门进行管理,你要不就打114查询,查询物价局电话,把这个情况跟他们反映。物价局的人又说当时是晚上,太晚了,说处理不了,只能等到明天才能进行处理。
当时为了防止客人逃跑,烧烤店老板一边用棍子恐吓朱先生和肖先生两家人,一边指使手下的人打110报了警,理由是“有人吃了霸王餐,不给钱想逃跑”。这个报警电话让110又回到了现场,趁着民警在场,朱先生和肖先生为了防止发生意外,趁机都让老婆和孩子躲进了人群,民警把他俩还有烧烤店老板一起带回了派出所。经过协商,肖先生和朱先生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800元和2000元的餐费,之后才得以脱身离开。
肖先生和朱先生结束了旅游,都各自返回了家乡,他们把各自的遭遇发到了网上,经多方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处理结果: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等部门,对涉事烧烤店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
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即日起,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等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大检查,大整顿。
2015年10月7日,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作出批示,市长张新起立即召集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措施。
2015年10月8日,中消协就青岛天价虾事件发声,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法经营者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处罚。各地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长效、联动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建立旅游市场不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2015年10月8日下午,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起主持召开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他强调,要依法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

事件影响:“好客山东”品牌毁于一旦,城市形象遭到重创
近几年,山东省着力打造“好客山东”品牌,“好客山东欢迎您”的广告宣传频现央视《朝闻天下》、凤凰卫视以及山东各地旅游景区。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句话可以说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四海内外。可是,就在这个十一长假,来自青岛市北区“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海鲜大排档的一只大虾,却在一夜之间将“好客山东”品牌毁于一旦。
由青岛天价大虾持续发酵带给青岛这个旅游城市城市形象的重创,不由得让人思考,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当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彻底转变以往的推诿、敷衍塞责甚至和商家沆瀣一气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地方政府更应该建立更加严格的首问负责制,以严苛的问责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动起来,认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