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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在郑东新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在隐患未整改到位,国家或地方出台相应的准入、运行、管理政策之前,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立即停止在郑州市范围内一切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业务……
5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等6家单位对在郑州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营行为。
对此,市场什么反应?郑州市民怎么看?
【警方发布】
共享电动自行车
被指“存在五类隐患”
据郑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发现郑东新区存在共享电动自行车后,警方立即进行了调查,并查明郑州市目前共有2家公司在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业务,分别是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郑州九猫科技网络有限公司(无锡易百客郑州运营方)。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蜜蜂出行”APP,于今年5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地区开始投放车辆运营。郑州九猫科技网络有限公司依托“易百客”APP,于今年4月在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开始投放车辆运营。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投放的车辆,从外观看具备脚踏功能,经现场对投放车辆称重,电动车总重为47.66公斤,超出国标规定上限7.66公斤,且没有时速表。而郑州九猫科技网络有限公司投放的车辆外观为电动摩托车样式,不具备脚踏功能,违反国标规定,没有时速表。
根据调研结果,市公安局将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五类隐患告知运营企业:一是车辆超标问题;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五是车辆押金使用存在金融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