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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厅级官员人前立规禁收红包 人后靠弟弟帮收钱

发稿时间:2017-05-06 00:50:00 来源: 法制晚报 中国青年网

  (法制晚报记者 洪雪 吴洁 实习生 安东 编辑 吴洁)哥哥利用市长职权帮人办事,让弟弟替自己收钱,买学区房、买车。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南雄市原市长林楚欣,除了自己收钱,还与弟弟林楚彬共同收受多名老板给予的好处费250万余元。

  《法制晚报》深读记者今天 获悉,广东省高院终审认定林楚彬作为哥哥的特定关系人一同受贿,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林楚彬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林楚欣一案另案处理。

  据记者了解,2014年4月7日,林楚欣被开除党籍、公职,2015年12月25日被提起公诉。据《广东党风》文章介绍,林楚欣是隐瞒妻儿有澳门居留权的裸官身份,一边立规禁收红包,一边背后受贿,其中一位下属获提拔副市长,一次送给他140万元。十八大后,林楚欣仍不收手,继续收车收表,收200万贿款等,最终因举报落网。

林楚欣资料图

  案情

  广东财政厅副厅长

  伙同弟弟受贿

  现年47岁的林楚彬系广东省韶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2014年12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8日被逮捕。林楚彬的哥哥就是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林楚欣。

  公开资料显示,林楚欣是广东潮阳人,生于1962年10月。

  2002年1月至3月,林楚欣任南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2年3月至2004年6月任南雄市委副书记、市长,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任南雄市市委书记,2005年3月至2010年7月任南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书记、主任。

  2010年,广东对全省118名县委书记进行集中考核,以“7进5”差额票决方式选任5名重要领导岗位人选,时任南雄市委书记的林楚欣凭借傲人政绩脱颖而出。之后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也就是在这个岗位上,林楚欣被抓。

  广东省中山市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林楚彬伙同哥哥林楚欣,利用林楚欣担任广东省南雄市市委书记、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50万余元。

  落马

  服刑犯举报

  哥俩相继落网

  林楚欣哥俩配合可谓默契,钱也收得很隐蔽,那么他俩是如何被抓的呢?据广东省纪委《广东党风》杂志披露,2014年10月中旬,粤北某监狱服刑犯林某某举报林楚欣违纪违法问题。广东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组织力量对林楚欣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从立案调查开始,专案组仅用近三周时间,便初步查明林楚欣“裸官”、收受巨额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出具的破案报告显示,2014年12月,广东省纪委对林楚欣两规调查,广州市检察院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提前介入该案参与调查。12月底,广东省纪委约谈了林楚欣的弟弟林楚彬,并动员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自首。12月23日,林楚彬在广东省纪委办案人员的陪同下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对他伙同哥哥林楚欣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供述

  感谢书记帮忙打击盗采砂石

  公司老板送80万买房钱

  法院查明,袁某在广东南雄市经营了一个砂石销售公司。2008年,袁某的公司获得了南雄市部分河段的河砂开采经营权。在此期间,因发生盗采河砂的情况,时任南雄市市委书记的林楚欣应袁某的请求,组织打击盗采河砂并开展整顿河砂秩序专项行动,为袁某的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

  2011年9月,袁某在韶关市南郊高速公路出口将送给林楚欣的80万元交给林楚彬。此后,林楚彬在哥哥林楚欣的授意下,于2012年在广州市越秀区东德广场为林楚欣购买了商品房。

  林楚欣供述,2011年8月左右,袁某打电话给他弟弟林楚彬,说有点东西送他,用小纸箱装着。后来弟弟把纸箱拿给他,他发现是80万元现金。“我当时为方便儿子上学,正想在广州文德路小学附近买一套房子,袁某不知道听谁说了,就送钱给我。我后来打电话给他,他说这钱你先用着吧,多了也没办法支持你。”

  林楚欣说,2008年时,袁某通过竞标取得南雄的河砂开采权,经营期间发生过较为严重的偷采河砂的事,乡镇报告了,袁某也找他投诉。为了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也为了维护政府决定的权威,他打电话给分管的副市长罗某,要他到各个乡镇去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严厉打击偷采河砂的行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在客观上是帮了袁某,使他减少了损失,“他送80万元给我,一是谢我当年帮过他,同时也希望我今后能在其他方面继续帮他。”

  2010,林楚欣把要买房子的事告诉了林楚彬。大约到了2011年底,林楚彬说他在他和李某合股开的公司里“借”了195万元,加上之前李某、袁某各给的80万元,林楚彬再凑了点钱,为林楚欣买了房,一次性支付了340多万元的购房款和20多万元的税费。林楚欣说,弟弟付完款后,他才听说弟弟在公司“借”的钱实际上是房地产公司老板李某出的钱。

原标题:广东厅级官员人前立规禁收红包 人后靠弟弟帮收钱
责任编辑:孙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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