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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34支玩具枪获刑8年 最高法首次发回重审

发稿时间:2017-03-19 08:42:2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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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昕案中被认定为走私的枪支(部分)。受访者供图

  南都讯 广州白领冯昕在香港购买仿真枪入境被抓,由于34支仿真枪被鉴定为真枪,2014年8月11日,深圳中院一审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冯昕有期徒刑八年。冯昕不服,提出上诉。没想到,这一上诉便是4年,历经了五次审理。日前,冯昕案代理律师周玉忠向南都记者透露,他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冯昕案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这也将是本案四年来的第六次审理。

  被判走私武器罪提起上诉

  大学本科毕业的冯昕在一家科技公司的广州分公司担任技术工作,他是个军品迷,喜欢收藏仿真枪。有时会去香港买仿真枪,一来自己玩,二来帮网上结识的军品迷们代购,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2013年7月23日,冯昕从深圳皇岗口岸入境时,被海关从其手提袋内查获可组成10支仿真枪的配件。经鉴定,这10支仿真枪的枪口比动能超过1 .8焦耳/平方厘米,被认定为真枪。冯昕还交代了从2010年3月至2013年7月21日期间他携带仿真枪入境的情况,其中另外24支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深圳市检察院认为冯昕构成走私武器罪,于2014年3月15日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8月11日,深圳中院一审宣判,在法定刑以下判决冯昕有期徒刑八年。冯昕不服,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让冯昕没想到的是,上诉之路如此漫长曲折。上诉后,广东省高院二审发回重审,深圳中院维持一审判决,省高院二审报请最高法院核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直到2016年12月,最高法院发回重审。这个过程历经近四年时间,案件也经过了五次审理。

  “冯昕绝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重审当中,我们将依法坚决作彻底的无罪辩护。”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

  将迎四年来第六次审理

  周玉忠2月16日收到编号为“最高法(2016)刑核66087282号”的刑事裁定书。南都记者从这份文书中看到,裁定书称广东高院第二次裁定未经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系程序违法,遂撤销将案件发回重审。据了解,最高法院对于法定刑以下判决不予核准发回重审,在假枪真罪类案件中这是第一次。

  从2014年一审宣判到现在,冯昕已经在深圳市第一看守所呆了近四年,他曾在二审维持原判之后表示,请求改判无罪并要求用肚皮测试“枪”的射击威力。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他上个星期在看守所会见了冯昕,“他表示,以这个标准来定刑是荒谬的。他说只要是判决有罪,绝对要抗争到底。我们也将尊重他的意见,坚持无罪辩护。”

  周玉忠目前已向广东省高院递交了重审辩护词。在辩护词中他认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仅指军警用制式枪支,弹药亦指火药弹药。涉案枪形物仅为仿真枪,依法最多只能被行政处罚。判定冯昕有罪违反刑法基本原则,入境玩具枪被定走私武器罪违背常识,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刑法枪支的证据。

责任编辑: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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