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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遭袭后监听熟人手机 发现妻子3次计划谋杀他

发稿时间:2017-02-25 18:02:00 来源: 华商晨报 中国青年网

  庭审:集体翻供称无罪 法院认定故意杀人

  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后。从2015年3月至9月,法院曾三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赵刚、王妍等四人曾集体翻供,否认曾计划并实施杀害李晓峰的行为,称遭到刑讯逼供。对于检方出示的他们谋划杀害李晓峰,以及行动失败后总结反思的录音证据,他们也集体否认。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赵刚、王妍、张晓丽、刘强、王猛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赵刚为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张晓丽、刘强、王猛为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6年6月,法院一审判赵刚等五人犯故意杀人罪。

  赵刚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王妍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张晓丽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刘强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猛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宣判后,赵刚、王妍、张晓丽、刘强四人提出上诉。

  四人都称,他们没有想要杀害李晓峰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杀害李晓峰的行为。而且,他们在侦查阶段遭受刑讯逼供。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赵刚等五人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经查,赵刚等五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均作出有罪供述,证明五人预谋杀害李晓峰的事实,看守所羁押期间侦查机关不具备刑讯逼供的条件。

  李晓峰提供的录音资料真实、合法且与本案有关联性,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音频资料,赵刚等人的供述可证实五人多次预谋杀害李晓峰的事实,并有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予以佐证。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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