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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拍客因义愤上传男子打女子视频 被夫妻告侵权

发稿时间:2017-02-15 10:44:00 来源: 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一名拍客,巧遇一对男女在大街上发生矛盾,男方对女方大打出手。出于义愤,拍客举起手机,将男方殴打女方的过程拍摄下来,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结果,众多网络媒体转载该视频,国内一家知名卫视更是将视频作为一条社会新闻在晚间黄金档播出。殊不知,发生矛盾的男女为一对夫妻,该段视频的流出和传播,给夫妻俩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夫妻俩遂以拍客的行为侵犯他们的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将拍客告上法庭,要求拍客承担侵权责任。而拍客则坚称,其行为是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属于正义之举,不但不构成侵权,而且应受到社会的肯定和鼓励。

  那么,拍客实拍街头真实事件并进行传播,是否构成侵权?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法院对该起纠纷作出判决,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阐释。

  街头拍下打人视频

  杜春柏是汕头市人,富有爱心和正义感,平时喜欢助人为乐,打抱不平亦是常事。

  2016年6月2日下午1点多,杜春柏上街办事。当他来到汕头市濠江区一街区时,突然听到马路对面不时传来阵阵女子尖叫声。他循声望去,只见对面的马路边上停着一辆摩托车,车上坐着一名女子,旁边站着一名男子。该男子全然不理女子的尖叫,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女子连扇了几个巴掌。被打女子很快情绪失控,跳下摩托车后便指着打人的男子大声指责,而当女子试图转身离开时,又被男子强行拉住……

  光天化日之下,一名粗壮的男子竟然对一名弱女子动粗,杜春柏顿感该男子太过嚣张,觉得应当将男子的这种暴行曝光,让社会大众来谴责。于是,杜春柏立即举起手机,将男子施暴的过程拍摄下来,并将拍摄的视频上传到了网上。

  视频引发“蝴蝶效应”

  这段视频,虽然只有40多秒,却因反映的事件发生在男女之间,而且发生在白天和闹市区,所以非常吸人眼球。一经上网,便遭到网友们疯传,点击量节节攀升。

  不过,让杜春柏没想到的是,视频中的这对男女,其实是一对夫妻。丈夫名为董博涛,妻子名为郭雅彤。事发当天,夫妻二人在街边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激烈争吵,情急之下,丈夫动手打了妻子几个巴掌。

  夫妻没有隔夜仇。一夜过后,董博涛、郭雅彤的生活归于平静。可是,这天晚上,夫妻二人却收到朋友发来的一则微信信息和一个网络链接,朋友让他们立即打开网络链接,看看网上的内容。

  夫妻二人很是不解,打开网络链接后,他们惊呆了:他们在街头发生矛盾的过程被人偷拍并上传到网上了。视频中,虽说董博涛基本上为背影,难以辨别,但郭雅彤的形象依稀可辨。认识他们的人,只要看到这段视频,就会知道他们在街头发生矛盾的事,这让他们感到非常愤怒。

  是谁偷拍又上传了这些视频?不能再让这段视频继续扩散!夫妻二人又气又急,立即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经技术调查,查清了这段视频系杜春柏上传,便电话通知其到派出所解决。

  在派出所,杜春柏承认该视频是其所拍并上传至网上的,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要求杜春柏将视频删除,杜春柏当即表示同意,并写下了一份《澄清书》。

  事情到此原本可以做个了结。但事态的发展,却超乎双方的意料,双方的矛盾也再次被激化。

  2016年6月24日,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以下简称“安徽公共频道”)转载了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在街头发生纠纷的上述视频,并在当日晚8点至9点的夜线60分新闻栏目中,以《实拍女子街头遭男友连扇巴掌》为题,将视频进行了全程播放,主持人还就此进行了评论。此视频经安徽公共频道播出后,很快被各大视频网站及网络新闻头条转播,网站最高点击量达到数千万次。

  是否侵权各执一词

  视频在安徽公共频道的播出及事后不断上涨的点击量,给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困扰。上班、聚会、偶遇,同事、朋友、熟人往往都会有意无意地问道:“电视上打架的男女,是你们吧?闹矛盾怎么会闹到街上去了!”每每此时,董博涛、郭雅彤都尴尬得无地自容。而让夫妻俩更不能忍受的是,一些好奇的网友,竟然对视频中的男女进行“人肉搜索”,将视频中的男女直接指向了生活中的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使得越来越多认识或不认识二人的人都知道了夫妻俩街头打闹的事情,让夫妻二人苦不堪言。

  为此,夫妻俩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此事的始作俑者杜春柏讨个说法。2016年6月29日,夫妻俩将杜春柏诉至法院。

  法庭上,原告陈述,我们夫妻俩于2016年6月2日发生口角,在汕头市濠江区一路边争吵。杜春柏未经我们同意,用手机对我们的争吵行为进行视频拍摄,并上传至互联网进行传播。我们得知后,要求杜春柏交出用于拍摄该视频的手机并将该视频删除,杜春柏拒绝配合。之后,该视频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导致郭雅彤在无法忍受社会舆论与“人肉搜索”的情况下多次产生轻生念头。2016年6月3日,我们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杜春柏承认上述事情是其所为,并写下了《澄清书》,表示同意删除该视频,并让视频不再传播。2016年6月24日,上述视频被安徽公共频道夜线60分栏目播放。自此,该视频被各大视频网站及网络新闻头条播放,网站最高点击量达到6193.4万余次。杜春柏的上述行为对我们的名誉、隐私、工作、生活及精神造成严重影响,侵犯了我们两人的肖像权,且对我们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现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杜春柏立即对网络上现有视频进行彻底消除,并且在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栏目或知名报社登报进行公开道歉,以及在“QQ”“微信”“新浪微博”等网络页面中进行书面道歉,同时判令杜春柏赔偿我们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2万元。

  杜春柏辩称,本人于2016年6月2日在汕头市濠江区一路边看见董博涛正在殴打郭雅彤,出于正义,用手机拍摄了上述不法行为。后来,应同事吴某的要求,我将该视频通过微信发送给吴某,视频是被吴某上传至微信群的,并非由我本人所为。我已就此事向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道歉,并向董博涛的父母送上糖果表示歉意。在公安机关处理本纠纷期间,本人也向董博涛、郭雅彤写下《澄清书》。2016年6月25日,董博涛、郭雅彤告知我该视频已被安徽公共频道播放,我当即通过电话及邮件联系安徽公共频道要求在网络上删除该视频,但没有得到回复。本人认为,我所拍摄的涉及董博涛、郭雅彤的视频系在公共场所拍摄的,并不侵犯二人的隐私权。视频并未盈利,且视频并没有拍摄到董博涛的脸部,而郭雅彤的脸部也不能清晰地显示,故也未侵犯二人的肖像权。此外,该视频并不存在虚假、侮辱、诽谤二人的情节,故没有贬低二人的行为。该视频在网上传播的影响并不大,且本人拍摄行为也系响应创建文明城市、伸张正义而为,并不违法。董博涛、郭雅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董博涛、郭雅彤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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