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纪委监察局14日晚间通报,经中共福州市委批准,中共福州市纪委对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任志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任志强违反廉洁纪律,非法占有下属企业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违反工作纪律,未经招投标将工程项目交给下属企业施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伙同他人贪污公款。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钱款和贪污公款的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称,任志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福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福州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任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福州市监察局报请福州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