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纹身,许多人脑海中的浮现的画面仍旧是“左青龙、右白虎”的大花臂膀,但如果细心观察即可发现,近几年,纹身的发展更加多元化。甚至许多“小清新”风格的姑娘们都会在锁骨、脚踝等部位纹上一些小图案,略显乖张。纹身,作为一种被国内社会普遍不认可的事物,它的污名化是谁造成的?而发展到现在,它又是否成功洗掉了“污名”呢?
纹身:古代刑罚的重要手段
从商周开始,直至明清,纹身一直作为刑罚手段存在。纹身在刑罚中被称为“墨刑”(也称黥刑、黥面),指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以此来标识和警示罪犯,这不仅可以显著地区别罪犯和普通人,而且还能在相当程度上给罪犯造成心理负担。
久而久之,传统社会便形成共识,认为纹身是坏人的标记。在现代社会,虽然“墨刑”早已烟消云散,但许多社会不良分子热衷通过纹身来标记自己的属性,这也加剧了纹身的“污名化”。
根据一位纹身馆老板的介绍,2000年之前,纹身馆的生意基本上都是来自“道儿上”的客人,他们纹的主要以龙、虎、蛇等传统动物图案为主;纹的部位也相对固定,大多数是半个手臂,极个别的将整个背部都纹起来,震撼力十足。
与儒家文化相悖
纹身的不受认可,还在于它与国内社会推崇的儒家文化观念背道而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即使是掉落的头发、减掉的指甲,都应该小心翼翼的收集保存,更遑论破坏皮肤的纹身呢。甚至在士大夫眼中,纹身和断发一样,是“蛮夷”才热衷的事情。
在儒家文化一直对纹身持批判态度的熏陶下,纹身在中国人眼中,明显是件“另类”、“非主流”的事物。
影视:帮派分子爱纹身
在改革开放初期,出现在影视作品中的黑社会、恶势力、社会不良分子,身上多有纹身。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香港电影《古惑仔》,曾经风靡内地,“山鸡”、“浩南”成为一时无两的男神,他们手持砍刀、半露纹身的形象流传广泛。许多年轻人追逐效仿,甚至有人误入歧途。在影视宣传的作用下,那段时期,纹身几乎就是黑社会的代名词。而这带来的现实效应便是,纹身更加不受主流社会认可。
年轻人冯在后背纹了翅膀图案,但他在家就穿上衣服,避免露出纹身。
“要是我母亲这个年纪的人看到我有纹身,会认为我一无是处。他们受上世纪90年代香港黑帮片影响太深,”他说。
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教授邱建新看来,纹身本应是一个相对中性的概念,但长久以来,电影及其他艺术作品,常常通过纹身传达土匪、流氓、恶霸等群体的凶悍与恶煞,因此,人们便自然地把纹身和社会恶势力画了等号。久而久之,凡是有文身的人,通通被标签化,构成社会的负性评价,也使得人们从此形成思维定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