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面对一审判决结果,安邦公司、金城量贩两公司负责人难以接受,两公司不服滨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两公司在上诉书中称,事发后,滨海县刑警队在对受害者邻居、房屋建造负责人所做的笔录中,都曾提到倒塌的这面平房为两年前所接,当时少垒了一道承重墙,选择在房屋中部墙上掏出了一个槽来搭建楼板。
“其间,当地文广局新闻曾报道了农民自建房房顶脱落造成两死3伤,网上也有报道事发之后,当地镇政府吸取血的教训,对全镇危房进行了全面大排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安邦公司负责人王海运告诉记者。
安邦公司、金城量贩两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收集证据中,伤者曾转诊至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其间,在东方卫视录制的《急诊室故事》中,被上诉人接受治疗时曾向医护人员回答房屋倒塌是结构不合理造成的。两公司认为,笔录、视频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被上诉人受到的人身损害与房屋违反力学原理,自身结构存在问题有关。
从原审法院调取的公安机关卷宗材料显示,现场残留气球碎片较为完整。上诉方认为,从逻辑层面来看,这不符合气球爆炸的残骸形状。如果是气球爆炸所致,应对现场5名死伤者造成严重的烧灼伤,但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诊断证明、治疗费用中,并未发现烧灼伤及证据。因此,房屋倒塌是否是气球造成的这一因果关系,需要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来确认。
2016年12月15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这起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撤销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将该案发回滨海县人民法院重审。
离奇案诉讼拉锯战仍在上演悲剧再次警惕世人
两年来,死伤者家属承受着巨大的不幸,为维权奔波。王海运告诉记者,两家公司负责人连续7次往返于辉县、江苏两地,身心疲惫。跨越700余公里成了被告,这离奇的经历在街头巷尾被议论,公司声誉受到影响。尤其是财产被查封后,两家公司经营更是备受干扰。“对于原告家庭遭受的不幸,我们深感怜悯,公司也会积极配合参与调查、庭审,我们始终相信司法公正,积极应诉。”
700公里,7次往返,1份判决书,两份裁定。然而,这并不是终点。气球内装的是不是氢气?气球是否爆炸?若是气球爆炸为何没有造成人员烧灼伤?这些疑问等待着一一查明。因此,案件被发回滨海县人民法院重审的结果,在全程参与案件庭审活动的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国相的预判中。
重审程序即将开始,周国相表示,身为一名司法从业人员,自己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企业提供合理的法律意见,鼓励企业积极应诉,通过司法审判活动,查明法律事实。“更希望通过这起离奇案件,给社会各界带来警示和反思,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文中原告、死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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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气象局发布《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所称的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对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