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子王占领预谋抢劫,借送快递之名持刀入户,抢劫被害人刘女士,并在抢劫过程中用胶带缠绕刘某口鼻、四肢,致刘女士死亡。12月30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王占领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死刑。
重案组37号发现,王占领系此前网络热传的“彩虹抓捕”照片中被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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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抓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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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上午,“彩虹抓捕”图片中的案犯王占领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判死刑快递员愿“杀人偿命”
北京一中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0日12时至15时间,王占领以假借送快递之名进入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内,持刀对居住在此的刘女士实施抢劫,抢得刘女士现金人民币1200元、苹果5S手机1部(价值1371.3元)及刘某工商银行卡1张。在抢劫过程中,王占领用随身携带的胶带缠绕刘某口鼻及四肢,致刘女士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此后,王占领将刘某尸体弃置于水沟内。2016年5月20日至22日,王占领通过刘女士银行卡取款共计人民币41900元。被告人王占领作案后逃匿,于2016年5月23日归案。
重案组37号了解到,王占领预谋抢劫,还购买了尖刀、防身喷雾等作案工具。此案审理时,王占领当庭认罪。
一中院认为,王占领所犯抢劫罪行,系入户抢劫,且致人死亡,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王占领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于王占领的辩护人关于王占领主观上没有杀害刘某的故意,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北京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王占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结束后,王占领表示“杀人偿命”不上诉。
归案时被定格“彩虹抓捕”
据了解,王占领作案后,由于掌握着刘女士的手机和银行卡,多次将别人转给刘女士的钱款取出,共计4.2万元。为给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逃跑,他以刘女士身份向其亲友发送微信,谎称心情不好要前往外地旅游。
但王占领却很快被警方控制。随后,侦查员带领王占领前往几个涉案地点进行指认,伴随着指认工作的展开,天空开始落下雨点。
当办案民警带着王占领前往他的暂住地时,雨后初霁的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道亮丽的彩虹。民警和王占领驻足彩虹前时,正好被一名站在王占领身后的民警用手机定格下来,成为网络热传的“彩虹抓捕”图片。
据介绍,王占领抢的钱被其赌博输光。在被抓时,王占领身上只有死者的银色苹果手机和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