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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女子吃霸王餐获刑1年 生日拒付八千账单(组图)

发稿时间:2016-12-28 16:11:00 来源: 新京报 中国青年网

  北京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张彩文进行高价项目消费,与其本人的收入水平不相符,她所辩解的丢失钱包、等待家人汇款等理由,进一步证明张彩文实际上并无支付能力,结合她的客观行为,能够印证其主观上具有利用酒店先消费再付款的交易习惯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单位财物的目的,张彩文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终审维持原判。

  ■ 追访

  退休后来京 要享受“奢侈生活”

  53岁的张彩文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11月底出席庭审时,她皮肤白皙,先前染红的头发已经退到了发尾,被随意地卷到脑后。“被羁押之前什么职业?”“自由职业者。”“那你自由职业做什么?”“白吃白喝。”庭上,接受检方讯问时,她显得很不耐烦,双手交叉趴在约束凳的横板上,眼睛也不抬。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初中文化的张彩文原是河南汝州一个工厂工人,离异后一人生活,已经和两个儿子断了联系。2013年退休后,她只身来到北京。她称来京后也想过“奢侈的生活”,但1000元左右的退休金无力支撑高消费,于是想出了“白吃白喝”的主意。

  庭审中,张彩文并不认罪,“你们歪曲事实,我是正常消费。”她多次顶撞法官,认为自己不应如此被羁押7个月。当法官问她此前被行政拘留的原因是什么时,她则称“原因很多,都已经成为历史,不想再提”。

  根据警方记录,张彩文分别于2014年5月被东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7月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日,8月被石景山分局行政拘留15日,9月被东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2015年1月被东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2月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日,3月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日,4月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日,5月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日,6月被海淀分局行政拘留14日,7月被海淀分局行政拘留14日,8月被海淀分局行政拘留14日,12月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日;2016年1月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日。其中13次是因为吃霸王餐,涉及洗浴中心、温泉会所、商务会馆等场所,1次是因为打出租车不给钱。

原标题:53岁女子吃霸王餐获刑1年 生日拒付八千账单(组图)
责任编辑:张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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