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遗留2件随身物品
成破案关键
次日,当银行人员进入加钞室时,发现加钞室被人为砸开了一个墙洞,于是报警。警方介入后,从现场的矿泉水瓶上遗留的唾液和手套上的汗液中提取了嫌犯的DNA,由于嫌犯并没有前科,因此凭借DNA去确定嫌犯身份十分有难度。通过不懈怠努力和追踪,警方终于在今年5月份,锁定了嫌犯的身份信息,并将在温州某网吧上网的黄某抓获,最终确定黄某就是事发当时砸洞入室盗窃的嫌犯。
在昨天的庭审上,经银行保卫人员证实,就在黄某进入加钞室准备盗窃时,通过计算,当时加钞室内5台ATA机上,存放的现金有188.14万元。
当庭辨称好奇进入
法院未予采纳一审判8年
“我不是想盗窃,我租店面是想开个五金店,所以准备了切割工具。当天凌晨三四点,我醒了后就睡不着觉,想砸墙搞个储物柜扩展店面,结果砸出了一个洞。”昨天的被告人席上,黄某当庭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
公诉人问:“你为什么进去洞里?”
黄某说:“好奇里面是什么,刚进去时候也没多想。”
公诉人追问:“你进去后环顾了一会儿,为什么又剪断了监控线?”
黄某说:“一进去发现是银行,我就害怕了,我没想那么多。还没走的时候,警报器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