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佰居注册地点已换成一家电子商务公司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在合肥中振和润华府小区租房的谢先生,将未来3个月的租金6600元打款给房东葛先生委托代理的合肥鑫佰居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鑫佰居)。11月5日,这家经营房地产中介的公司负责人携款失联,十多名房东租客讨还4万余元租金未果。该公司注册地已被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取代。令人诧异的是,今年7月,该电子商务公司已在此办公,8月至今,却有多名租客称在晚上被鑫佰居工作人员带到该商务公司签订租房合同。 23日,有房东和租客报了警。
租客付了三个月房租 中介携款失联
今年8月,合肥市民谢先生上网寻租房房源时,与合肥鑫佰居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胡先生介绍,公司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帮房东代收租金。
11月16日,胡先生陪他去宁国路中振和润华府小区看房,“他说这套房子的房东在上海工作,房子出租事宜,房东全权委托给他。”谢先生说,当晚,胡先生带他来到该公司办公地,“对方出具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金2200元/月,交三押一,每季度一交,我当时给了胡先生8800元钱。”
令谢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几天后,房东葛先生打电话给他催房租。胡先生连忙给胡先生打电话,发现对方停机。
近期上门讨债者不断 注册地点换人
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该公司法人代表是胡先生,公司注册地址在马鞍山路鼎盛时代广场10号楼1718室。 23日11时许,记者在该公司注册地看到,墙壁上悬挂着鑫佰居的公司简介,却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在办公。
该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半个月来,几乎每天都有房东和租客上门来找鑫佰居负责人讨还租金。一名来讨债的房东告诉记者,有十几个人来到该公司找过胡先生要租金,租金加一起超过4万元。
签租房合同都在晚上 用意令人生疑
在鑫佰居的公司注册地,不少租客得知这家电子商务公司今年7月就入驻办公时,既惊讶又疑惑。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在8月以后来该商务公司签的房屋租赁合同。
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房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提到,该电子商务公司在此租赁期限为2016年7月25日至2017年3月16日。而谢先生跟鑫佰居签租赁合同却是在8月16日,签订地点也在陈先生的公司。陈先生称,公司与鑫佰居没合作,也从未允许对方来自己公司的谈生意、签合同。
谢先生说,他当天交租金,主要考虑到鑫佰居有具体的办公地,万一被骗能找上门。多名租客称,他们也是在晚上被鑫佰居工作人员叫到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陈先生猜测:“鑫佰居工作人员可能是趁公司下班后,找人开锁入室,再跟租客签订合同。”
记者多次拨打胡先生的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目前,有房东租客向公安机关报案。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称,正规中介按照规定不会做“二房东”,只会促成双方租赁成交,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租户的租金直接交给房东。记者将此事反映给望湖街道物业管理科,该科室一位刘姓主任称,会及时关注并作出调查处理。
[提醒]即使委托中介房东也别当甩手掌柜
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叶振东认为,租房者租房时碰到中介要求租金付给他们的情况,要提防“黑中介”。租房客必须要亲自得到房东的允许和保证,并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落实,才可把租金打给代收租金的中介。叶振东称,房东放租时,如果有中介要求委托给他们“包租”要慎重,防止中介携款消失。如果遇到中介携款失联,房东和房客应保留好合同单据,通过法律手段集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