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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称遭性侵产女 报警未立案已申请复议

发稿时间:2016-10-25 08:20:00 来源: 澎湃新闻 中国青年网

  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毅则认为,实践中强奸案的立案标准较宽松,“就一般判例来看,只要女方报案称遭到强奸,男方承认与女方发生过性关系,多数都会立案。”

  不过,孙毅还称,强奸案往往很难取证,该案目前可能只有女方的口供,贾广运发来的威胁性短信只能作为辅证。“此案没有立案可能基于两点,一是事发时间较长,二是后期或许存在同居行为。”

  对于贾广运发的威胁短信,孙毅说,短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或拘留的行政处罚,但具体尺度还是掌握在公安机关手里。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0月24日,澎湃新闻再次致电李靖询问相关情况,李靖称其工作已经调动。

  (文中李媛媛、李成祥、贾广运均为化名)

原标题:徐州女大学生报警称遭性侵产女:警方不予立案,家人申请复议
责任编辑:芮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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