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信用卡透支399元,滚成3万多元。
>>相关政策
5年前发布管理办法 学生信用卡须落实第二还款源
2011年1月,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针对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作出明确规范。
《办法》从营销材料、人员管理、面谈面签、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资料保存备查5个方面明确了监管要求,对单一采用发卡量计件提成的考核方式、片面介绍业务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未经客户授权进行交叉销售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附属卡除外),并从初始额度、调整额度、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充分告知、用卡教育等方面加强对年轻消费者和学生信用卡持卡人的保护。
其中第四十五条:“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规定“学生信用卡不得超限额使用”。 华商报记者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