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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与社会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

发稿时间:2023-12-18 12:41:00 作者:刘尚君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 刘尚君)12月15日,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主办的“学习贯彻中央‘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 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枫桥经验’与社会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活动旨在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实践特征和实践要求,探索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助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表示,“枫桥经验”是我国社会治理领域一面历久弥新的“旗帜”,是密切党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优秀范例。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实际创新发展,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好经验、好方法层出不穷,对于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助力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存根表示,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党建引领、应对“四转”变化、推进“六化”目标、注重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活动还邀请政府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介绍经验、传经送宝。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治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建议,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确定为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中心的基层治理的经验和做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原校(院)委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陈立认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要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要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创新机制为民解忧;要善于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与注重社会参与结合起来。

  司法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刘振宇表示,目前基层的治理环境、治理结构、治理需求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基层治理必须实现碎片化治理向整体治理的转型,从行政化治理向服务型治理转型,从粗放化治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型,从被动式回应治理向源头预防治理转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源头治理、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应坚持以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为着力点,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机制。

责任编辑: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