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1例(上海5例,广东5例,广西4例,北京2例,云南2例,吉林1例,江苏1例,浙江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浙江);本土病例80例(浙江74例,其中绍兴市55例、宁波市14例、杭州市5例;内蒙古5例,均在呼伦贝尔市;陕西1例,在西安市),含2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浙江)。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6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1例(境外输入19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44例(境外输入398例)。
绍兴本轮疫情已报告108例病例,13日起启用气膜方舱实验室
12月12日夜,浙江绍兴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最新疫情。至12日21时,绍兴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7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中,上虞区确诊病例105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越城区确诊病例2例,108例病例均为密接排查和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
12月7日起,绍兴启用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抽调百余名人员承担核酸检测工作。11日起,浙江省卫健委紧急调配组装气膜方舱实验室3个,预计12日24时前建设完成,13日投入使用。
8日8时起,对上虞区重点地区人员开展首轮核酸采样检测,当天完成28.9万余名人员采样检测工作。10日,组织开展上虞区首轮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77.3万人。为加强风险管控,其他区县也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到12日20时,上述地区共采样268.5万份,已完成检测88.5万份。
绍兴发布疫情防控追责问责“十条”规定
为全面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追责问责的通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内容有“十条”:
1、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命令、指令、任务交办单、督办单,在执行部署要求时搞变通、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的;
2、“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措施不力,“守小门”不严的;
3、对密接、次密接人员知情不报告,排查不精准,管控不到位,转运不得力,隔离不规范的;
4、核酸检测力量统筹不合理,动员组织不及时,现场管理混乱的;
5、防控物资供应不充分,民生保障不力,市场秩序维护不到位的;
6、对新冠肺炎患者组织医疗救治不及时的;
7、制造、散布、传播有关疫情防控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8、处置社会矛盾、风险隐患不力的;
9、对督导指导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相关问题反复出现的;
10、不服从组织安排,耍特权、搞特殊的。
对存在上述情形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照权责一致、失责必问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