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17日电 就美国政府向在香港经营的美国企业和个人发出所谓“商业警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17日发表声明指出,所谓“制裁”属于“单边强制措施”,违反了国际法规定的不干涉原则,不是文明国家的所为,有碍国际和平与稳定。
律政司表示,香港国安法符合国际上维护国家安全的惯例,很惊讶有一些西方国家对香港国安法展开无理的攻击,故意误导国际社会。
律政司指出,主权平等是国际关系的基本惯例,也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已清楚订明有关原则,至于不干涉原则是主权平等的核心概念,再者,国际法院在1986年的判决裁定不干涉原则是国际习惯法的一部分。在国家主权及不干涉原则下,制裁只适用于极为有限的情况,例如针对与恐怖主义或核武扩散相关的问题,并应透过适当的平台——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实施。其他所谓“制裁”属于“单边强制措施”,不但与国际法和联合国的框架相违背,最重要的是违反了国际法规定的不干涉原则。
律政司认为,单边强制措施违反了国际法下的不干涉原则,不是文明国家的所为,有碍国际和平与稳定。面对国际违法行为,各国有理由采取任何反制或其他措施,以回应违反不干涉原则的行径。因此,中央政府采取反制措施是合法的,亦为国际法所接受。
律政司表示,制定香港国安法是合法行使国家主权及符合国际上维护国家安全的做法,香港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维持坚稳,社会恢复秩序。香港的金融市场在2019年后稳步上扬,这足以证明香港国安法对香港稳定和繁荣的效益和重要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