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14日发表的《新疆各民族平等权利的保障》白皮书介绍,新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宗教活动依法受到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白皮书称,在新疆,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中,有信仰这一教派或那一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仰宗教现在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仰宗教现在信仰宗教的自由。
白皮书指出,我国保障获取宗教知识途径,以多种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发行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宗教典籍。
白皮书显示,新疆不断改善宗教活动场所设施条件,对年久失修的宗教活动场所,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尊重信教群众意愿,通过新建、迁建、扩建等,解决了安全隐患问题,保障正常宗教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