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交通肇事后逃逸,父亲“顶包”。2月5日,湖北省洪湖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包庇罪、交通肇事罪对盛某某、盛某父子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5日晚上,在雨雾夜色笼罩下的路上,视线并不清晰。一辆二轮电动车将一位横过马路的老人撞倒后,肇事者迅速逃离现场,老人经抢救无效身亡。当晚,盛某某来到洪湖市交通警察大队投案“自首”,声称自己驾车不慎撞倒了老人:“由于天空飘着雨,我看不太清路,等我发现的时候,就已经与对方相撞了。”
同年11月20日,洪湖市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盛某某提请批准逮捕。洪湖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卷宗后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
盛某某自认是肇事者,但该案关键证据是孤证,缺少卡口抓拍等相关证据进行佐证,且盛某某的供词有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从事发现场的监控可以看到,肇事电动车驾驶员身穿蓝色雨衣,撞倒人后与电动车同侧倒地,必定有一定擦伤,而自称肇事者的盛某某并未受伤,其儿子右前额却有伤。公安机关还在蓝色雨衣的雨帽上发现疑似血迹,经鉴定血迹属于其儿子……
承办检察官联系公安机关,引导其转变侦查方向,补充证据,排除疑点。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过程中,盛某某的儿子盛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蒋长顺 周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