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姜文山)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吉安监管分局2021年第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简称“中国邮政储蓄吉安县支行”)存在贷前调查未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吉安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吉安县支行处罚信息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资料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成立于2008-03-19,法定代表人为陈志军。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等多项金融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