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部分经营性服务场所的通知
自2021年2月18日零时,哈尔滨市全域已降为低风险。为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专家评估,市指挥部决定,自2月23日零时起,全市经营证照齐全、符合防控要求的电影院、小旅店、咖啡厅可有序恢复开放。
各经营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开业前,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营业中,要严格按照属地防疫指挥部统一部署,在行业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指导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电影院。严格实施预约、限流、错峰观影,实行网络预约售票,每场上座率不超过50%;预约未达到限额时,可实行现场售票。进入电影院人员必须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影厅每场放映后要全面消毒一次,不同影厅错时排场,电影放映期间不得饮食。
(二)小旅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对入店顾客测体温、扫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客房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前台设置1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大堂、前台、客户走廊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三)咖啡厅。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对入店顾客测体温、扫码,除就餐、饮水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间隔时间不少于10分钟。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收银台、吧台设置1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各区县(市)、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准予复工复业的经营主体,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未按照评估规定要求经营,或擅自降低防控标准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达不到防控要求的要予以关停。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