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吉林省通化县公安局”1月28日消息,近日,一用户通过“今日头条”APP发布不实言论,造谣诋毁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发现此情况后,东昌公安分局环通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刘某,男,32岁,无业,东昌公安分局环通派出所辖区居民。在疫情封闭管理期间,刘某为博眼球、蹭流量,明知家中有食物且已经收到网格员送来的生活物资的情况下,却捏造“饿了快十天…”等虚假事实,并通过“今日头条”APP对外发布。
经依法询问,刘某承认了违法事实,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东昌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