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7日,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刘海从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看守所脱逃。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在山林中搜捕刘海,直到3个多月后的2020年3月30日深夜,刘海在被民警开枪击伤后抓捕归案。刘海共计脱离监管114天,警方披露,整个追捕期间警方共花费149万余元,动用警察140多人。刘海逃跑中,曾和追捕警察6次遭遇,但6次拒捕逃跑。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刘海被抓时身上“粮草充足”:3000余元现金、手机两部、老鼠药四瓶、头灯、手电筒、用于开锁的铁片,不一而足。野外生存专业人士介绍,刘海凭借身上装备,可以在野外生存一段时间。
2020年10月15日,盐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10月15日,四川盐亭县法院一审判决刘海有期徒刑七年。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进宫”
司法文书证实,刘海是在盐亭县城因盗窃被警方抓获的。
刘海曾在法庭上表示,2019年7月14日当天,他看到被盗的刘某家里安装了拉闸门、防盗门等两道门,猜测这户人家肯定有钱。当天晚上8点过,刘海从外墙走廊窗户爬进被盗人家中,用手掰开房间的窗户防护栏进入杂物间,用厨房菜刀将卧室衣柜抽屉打开,从抽屉里偷了一根金项链和2200元现金。
刘海盗窃后立即逃离现场,乘坐“黑车”回到绵阳网吧上网,窃取的现金被刘海用来上网和赌博,因怀疑金项链是假的,被刘海扔在垃圾桶中。购物凭证显示,刘海偷窃的金项链为千足金,价值1240元。
刘某家被盗后,盐亭警方介入侦查。侦查民警提取作案现场痕迹后,经与全国DNA数据库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海。2019年8月16日,警方在网吧将刘海抓获并刑拘,9月18日被执行逮捕。
2019年7月14日这次盗窃,并不是刘海第一次行窃。
判决书证实,2005年4月21日,刘海曾因犯抢劫罪被盐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2011年1月26日,刘海第二次因犯盗窃罪被盐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8年4月3日,刘海第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剑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8月16日,刘海因涉嫌盗窃罪,被盐亭警方刑拘送入盐亭县看守所。
“四进宫”的刘海,对于高墙内的生活十分熟悉。
▲2020年1月6日,四川绵阳市盐亭县林山乡,到处张贴着刘海的通缉令。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脱逃
被刑拘3个月后的2019年12月7日,刘海从盐亭县看守所脱逃。
案件经层报至公安部,引起各级高度重视。绵阳市公安局牵头成立“1207专案”追逃工作联合指挥部,由副局长担任指挥长,抽调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特巡、刑侦、技侦、情报、网安等支队40余名警察及盐亭县90余名民警进行常态化追逃。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相关统计,常态化追逃刘海共历时114天。警方发布通缉令,组织民兵、群众进行搜山,在关键路口设卡,共发生追逃工作经费149.80万元。
对于刘海脱逃的经过,司法文书表述称,2019年12月7日上午,刘海被管教民警带至看守所A门外右侧靠近厨房的地里锄草。当天上午11点左右刘海趁看守人员不备,爬上停放在墙边的废旧面包车翻越盐亭县看守所围墙逃跑。
刘海辩称,他被关押在盐亭看守所时还没有判刑,自己在劳动时“因为没有人看守,才让自己有了逃脱的想法”,而脱逃是因为非常想念妻子及女儿,想见见她们。
刘海从看守所脱逃后,随即在盐亭县城内广泛活动。据刘海供述,他于12月7日当晚在盐亭县城内,分别找了“大哥”(杨某)要衣服和朋友董某联系自己妻子,但都被对方劝告自首,自己就离开了。
“大哥”杨某称,刘海跑到他开的茶馆里,表示冷得很,“问我要件衣服。”杨某询问刘海“跑啥子”,刘海说,“出都出来了,咋办?”不到两分钟,刘海就逃离了茶馆。
2019年12月8日凌晨4点,刘海找到曾经的邻居董某。刘海承认自己是脱逃出来的,让董某帮忙联系妻子。董某以深夜无法联系为由拒绝了刘海的请求,同时规劝刘海自首,但刘海一听“自首”就离开了。刘海走的时候,还偷走了董某的一双鞋子。
▲2019年12月15日,四川绵阳市盐亭县,脱逃嫌犯刘海被监控拍下最后影像。图片来源/网络
拒捕
刘海在寻求帮助被拒后,没有再寻找熟悉的人,而是开始了“边偷边跑”的生活。
2019年12月9日、12月22日、12月25日晚,刘海到盐亭县龙凤谷三次翻窗进入小卖部进行盗窃。龙凤谷游乐场负责售票工作人员王某表示,刘海盗窃的物品不仅包括方便面、饼干、薯片等零食,还有一件紫色羽绒服。
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夜里,刘海还两次攀爬翻窗进入盐亭县金子山寺庙,在厨房煮面食用,并盗得面条和花生若干。金子庙管理人员敬某表示,之前金子山从来没有东西被盗过,刘海逃出来后就被盗了,偷的是些小东西,大约值50元左右。
刘海脱逃的114天里,对当地村民进行了多次盗窃,偷盗物品以食物为主,但同时也包括钓鱼包、不锈钢保温杯、电筒、手机和现金等物品。
刘海供述称,自己被抓前几天曾进入一户民居二楼,从客厅盗走一个女式挎包,包内有两三千元现金和一个白色充电宝。刘海过了两天再次进入该民居二楼卧室,在主人熟睡的床边偷走一个手机和充电器。刘海脱逃入室盗窃时,给携带的手机充电,还用剪刀剪了头发。
2020年3月30日晚11时20分,刘海脱逃3个多月后,经公安机关全力追捕,在盐亭县大兴乡雪垭村一处山林旁被抓获。盐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刘海在脱逃过程中,曾与追逃警察在盐亭县云溪镇高山公园、万安高速公路桥下、大兴乡金子山及金子山顶寺庙、高灵观山脚等地6次遭遇,但刘海6次拒捕,期间警方曾开枪。
盐亭警方曾对媒体介绍,抓捕刘海当晚,民警在盐亭县大兴乡雪垭村发现了刘海的活动轨迹,迅速进行抓捕。在抓捕过程中,刘海拒捕,民警随即鸣枪示警,但刘海仍然拒捕潜逃,民警开枪将其击伤。刘海被抓后,警方迅速将其送医治疗,警方同时也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刘海被捕时,身上还有3000余元现金、手机两部、老鼠药四瓶、头灯、手电筒、用于开锁的铁片、虎口钳、充电宝、弹弓、手表等物品。相关专业人士介绍,刘海如果不是被警方发现踪迹,依靠身上的相关物品,在野外生活不成问题。
▲2020年1月6日,四川盐亭县林山乡,疑似刘海出现过的高灵观,加装多个摄像头监控。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审判
2020年10月5日,四川盐亭县法院对刘海犯盗窃罪、脱逃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刘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脱逃前后共14次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盗得现金5438元、价值262元手机一部和食品、衣物、工具等,两年内三次盗窃,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刘海违反监管秩序,因刑事犯罪被依法羁押期间从监管场所逃离,逃避刑事处罚,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刘海在刑满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构成累犯,应当依法从重惩处。同时,刘海在脱逃期间,六次拒捕,经鸣枪警告仍不放弃脱逃,可见其主观恶性较深。
盐亭法院一审判决,刘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
恶习
上游新闻记者曾采访了刘海的母亲刘琳(化名)和女友小花(化名)。刘海未婚妻小花是广西人,今年才满20岁,是刘海在广西打工期间认识的。刘海回到四川后,小花也从广西河池来到四川盐亭。
小花在法庭上也证实,刘海喜欢上网,偶尔去玩赌博机。刘海从2019年6月开始,每个月给小花和女儿每月3000元生活费,包括了孩子的奶粉钱和医疗等费用,小花并不清楚刘海这些钱的来源。
据刘海母亲刘琳介绍,刘海并非其亲生,是她和前夫从他人处抱养。刘琳记得,刘海聪明,情商也高,但从小就沾染上了偷窃恶习。刘海家的邻居徐大爷对记者说,早在十多年前,刘海就曾偷偷进入他家,偷走了客厅中的光碟。刘海家的远房亲戚也表示被刘海偷过香肠、现金等,“都是亲戚,说了几句就算了,没想到纵容却害了他。”
刘海脱逃后,绵阳盐亭警方曾发布消息,盐亭县看守所相关责任人员已停职接受调查,但后续没有公开披露对于看守所整改、追责的具体情况。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